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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3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承县农提字(2024)第43号  (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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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王春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县乡村振兴局通过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不断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在项目建设中将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同等对待。由于我县村庄较多,基础设施薄弱,资金量有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分期分批的进行实施。2024年,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使用衔接资金2333万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涉及10个乡镇19个村,包括道路、路灯、排水沟、便民桥等基础设施建设。特提出三点注意事项,一是对于农村公路建设,需提前向县交运局进行申报,交运局根据资金情况和实地核查情况进行项目批复;二是对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需提前向县水务局进行申报,交运局根据资金情况和实地核查情况进行项目批复;三是对于村庄内街巷道硬化、亮化、排水沟等项目,可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进行建设,需于每年的11月份将项目申报到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项目办入库,待项目批复后进行实施。

(印章)

2024年8月15日

领导签发:赵振伶

联系人及电话:张子旋  0314-3019631

抄报:县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