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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 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9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承县农提字(2024)第27号  (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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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 28号建议的答复


孙占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一村一策发展集体经济”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上级高度重视,自2023年开始,将此项工作列入乡村振兴考核任务,并确定了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全部清零、10万元以上村达到80%以上、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的目标。2023年底,我县23个乡镇378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全部清零;10万元以上村320个,占总村数的84.66%;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0755万元,经营性收入6773万元,占总收入62.9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村集体底子薄,多数村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2023年统计,全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0755万元,比2022年增长1450万元。特别是5-10万元的村还有58个,这些村远远不能满足支出需求。

二是多数村收入不稳定,不可持续。有的村今年有收入,明年就没有。2023年底统计,全县有20个乡镇集体经济收入比2022年有增加,有3个乡镇不但没增加,反而减少了,最高下降幅度25%,村级层面,就更多了。

三是滞后村提升工作难度较大。我县列入经济发展滞后村19个,这些村选派了驻村工作队,但实际数字不是这些。2023年统计,我县10万元以下村58个,和下沉工作组重合的6个(下板城镇石湖、李家沟,高寺台镇马营,家镇放马场、柳条沟,石灰窑镇柳树营等6个)。

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途径

村级经济组织要对照资产管理、资源盘活、土地股份、生产服务、市场对接、产业拉动、项目带动、物业经济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推动各村发展符合当地实际的、可为集体带来稳定收入的产业项目,实现一村一品。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1.进一步盘活利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要在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农村集体所有的闲置的土地、山林、荒滩、荒坡和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宅基地等闲置的资产资源,采取出租、入股、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进一步盘活利用,以此增加集体收入。2.推动收益类项目达产增效。各工作队会同村两委核实各级各部门投资形成集体资产,及时移交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各类项目资产,加强经营和管理,尽快达产达效,形成稳定的收益。

二是因地制宜发展集体产业。村两委要认真研究分析本村的气候特点、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当地特色,以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为依托,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谋划可实施、可持续的果品、食用菌、光伏、旅游观光等特色的产业项目,形成一村一品,带动农村集体收入增加。

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衔接资金;二是各部门投入项目资金;三是企业投资撬动;四是金融扶持;五是各工作队内引外联资金。

四是加强人的思想建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没有一个好的班子,没有一个创新发展的思路是不行的,这就要求各工作对要充分调动村两委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召集乡贤能人、产业发展大户征求意见,合理确定发展思路,形成合力,创造良好氛围。

五是典型培树带动。加强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新产业、新业态等省级以上典型培育,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发展壮大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典型,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孙战举代表,感谢您对“一村一策发展集体经济”的关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这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充分利用现有存量资产资源,有效进行盘活利用,同步推进农业产业快速发展,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有效提高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欢迎到我局走访调研,指导工作。

2024年7月30日

领导签发:赵振伶

联系人及电话:李志国    0314-3110371

抄报:县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