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9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
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承德县监督抽检发现的9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和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芹菜。被抽样单位:承德县震兴蔬菜水果店。标称生产名称:/。购进日期:2024-04-20。不合格项目:毒死蜱。
2.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购进该食用农产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未在承德县震兴蔬菜水果店排查出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原因。
3.整改情况
以后在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将继续保持对食用农产品的供货商索要相关手续,保证手续齐全。
4.行政处罚情况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承县市监处罚〔 2024〕22101号。
二、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大葱。被抽样单位:承德县震兴蔬菜水果店。标称生产名称:/。购进日期:2024-04-19。不合格项目:噻虫嗪。
2.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购进该食用农产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未在承德县震兴蔬菜水果店排查出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原因。
3.整改情况
以后在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将继续保持对食用农产品的供货商索要相关手续,保证手续齐全。
4.行政处罚情况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承县市监处罚〔 2024〕22101号。
三、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青椒。被抽样单位:承德县王庆友菜站。标称生产名称:/。购进日期:2024-04-21。不合格项目:毒死蜱。
2.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购进该食用农产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未在承德县王庆友菜站排查出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原因。
3.整改情况
以后在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将继续保持对食用农产品的供货商索要相关手续,保证手续齐全。
4.行政处罚情况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承县市监处罚〔 2024〕22108号。
四、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大葱。被抽样单位:承德县沐泽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名称:/。购进日期:2024-04-21。不合格项目:噻虫嗪。
2.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购进该食用农产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未在承德县沐泽商贸有限公司排查出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原因。
3.整改情况
以后在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将继续保持对食用农产品的供货商索要相关手续,保证手续齐全。
4.行政处罚情况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承县市监处罚〔 2024〕22102号。
五、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大葱。被抽样单位:承德县何氏餐馆。标称生产名称:/。购进日期:2024-04-28。不合格项目:噻虫嗪。
2.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购进该食用农产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未在承德县何氏餐馆排查出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原因。
3.整改情况
以后在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将继续保持对食用农产品的供货商索要相关手续,保证手续齐全。
4.行政处罚情况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承县市监处罚〔 2024〕22103号。
六、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被抽样单位:承德县诚途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名称:/。购进日期:2024-04-22。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2.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购进该食用农产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未在承德县诚途商贸有限公司排查出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原因。
3.整改情况
以后在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将继续保持对食用农产品的供货商索要相关手续,保证手续齐全。
4.行政处罚情况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承县市监处罚〔 2024〕22104号。
七、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香蕉。被抽样单位:承德县诚途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生产名称:/。购进日期:2024-04-23。不合格项目:噻虫嗪。
2.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购进该食用农产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未在承德县诚途商贸有限公司排查出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原因。
3.整改情况
以后在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将继续保持对食用农产品的供货商索要相关手续,保证手续齐全。
4.行政处罚情况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承县市监处罚〔 2024〕22104号。
八、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尖椒。被抽样单位:承德县宋建军蔬菜综合超市。标称生产名称:/。购进日期:2024-04-22。不合格项目:乐果。
2.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购进该食用农产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未在承德县宋建军蔬菜综合超市排查出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原因。
3.整改情况
以后在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将继续保持对食用农产品的供货商索要相关手续,保证手续齐全。
4.行政处罚情况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承县市监处罚〔 2024〕22105号。
九、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芹菜。被抽样单位:承德县百鲜水果超市。标称生产名称:/。购进日期:2024-04-24。不合格项目:甲拌磷。
2.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购进该食用农产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未在承德县百鲜水果超市排查出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原因。
3.整改情况
以后在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将继续保持对食用农产品的供货商索要相关手续,保证手续齐全。
4.行政处罚情况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承县市监处罚〔 2024〕22106号。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