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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承德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2日    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打印

 

中共承德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5月8日至6月8日,县委第四轮第五巡察组对司法局开展了常规巡察,10月30日县委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交办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订整改举措,确保整改成效。

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对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31个具体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各责任领导对照整改问题,主动认领任务,建立台账,细化整改清单,对每个问题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坚持动态管理,挂账销号。

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党组书记坚持问题导向,带头主动落实“一岗双责”,从自身改起,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法治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和弱项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问题

1)针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问题一是完善学习计划,把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司法行政系统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周密安排详实的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二是调整学习方式,利用学习强国和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多种形式加强自学,做到人人都是政治理论学习标兵,成为政治自信、理论自信的司法行政人。三是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认真按照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自觉性,以二十大精神来引领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上述措施在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的同时,强化了理论联系实际,打造了政治上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

2)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不够紧密问题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承德的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年度学习计划,集中安排学习研讨“塞罕坝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体班子成员认真撰写研讨材料,由单位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后,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交流发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制定相关制度,坚持不懈把党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在今后的“三会一课”特别是主题党日中加强对党史的学习研讨,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宣传,进一步增强学党史用党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机融合,做到全体党员干部全面了解掌握党的历史,并从中汲取经验,有效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使得全体党员干部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对承德的指示批示精神,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有了很大提升,有效推进了司法行政业务水平的提高。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普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弱项问题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力做好协调督导乡镇之间、县直部门之间开展的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加强乡村普法阵地建设,提高普法意识二是突出普法重点,抓好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普法骨干培养工程加强青少年和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重点工作。通过上述工作举措,在扩大普法宣传工作深度的同时,提升了全民法治意识,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局党组落实定期专题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理论学习。三是进一步承担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做到意识形态工作有专人抓,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实现了对全局网络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的工作目标。

2.关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司法为民不到位”问题。

5针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问题一是持续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工作,充分做好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方面服务。二是合理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通过上述举措,实现了有序引导广大群众方便接受公共法律服务,确保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进一步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6)针对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还存短板”问题一是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乡镇完成每个行政村不少于3名乡村“法律明白人”的遴选、任前培训和上岗。二是按上级要求每年对“法律明白人”培训一次,县司法局、法宣办在202310月份对全县“法律明白人”进行线下和线上培训。通过上述举措在提升“法律明白人”队伍法律综合素质的同时,把人民调解纠纷关口前移,把矛盾纠纷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健全了工作机制,在有条件的村适当扩大了“法律明白人”培养规模,逐步实现了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7)针对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未落到实处问题一是重新调整了人民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满意度实体平台评价情况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二是加强与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沟通汇报,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待省市统一联网工作启动后,迅即启动对满意度评价器的联网调试工作。

3.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短板和弱项”问题。

8)针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问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仔细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交流研讨,在司法行政系统中发挥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作用,做到了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理论指导实践,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继举办了“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班、“民法典”进基层进景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全面营造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9)针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欠缺问题一是提升乡镇行政执法效能,建立健全案件登记制度、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强化制度落实情况督查。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定《2024年承德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重点审查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对评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自由裁量权,持续整治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并查处行政执法违法违规问题。

10)针对对律师、公证行业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协调承德市律师协会加强对全县律师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并对律师的职业活动进行考核。二是加强对公证处的管理。规范公证处党支部的管理,加强督促指导支部建设工作力度,对重大财务支出、人事调整“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局党组报备制。通过上述举措,达到了对律师、公证行业管理规范化,提升公证行业党建水平。

11)针对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采取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等方式,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力度;二是实地查访对有帮扶需求的安置帮教人员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帮扶措施。三是完善帮扶人员档案,提高教育帮扶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通过上述措施,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规范化、年度重新犯罪率为零的目标,在全市社区矫正管理互查中取得了好成绩。

4.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12)针对“‘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主动谋划不够问题一是推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统筹各领域法律资源,针对难以调解、化解的矛盾纠纷,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当事人通过复议、诉讼等方式依法化解。二是在县级层面成立了医疗、环境、婚姻家庭邻里、物业、道路交通、消费、劳动人事争议、土地、知识产权等9个专业或行业调解委员会,9个调委会均在司法局备案。通过上述举措,人民调解职能得到有效发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13)针对提升基层司法所建设推进缓慢问题。一是严格按照《承德市七好司法所考核细则》对标对表,规范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服务方式,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工作规范统一公开上墙。二是按照《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对司法所进行全面提档升级,23个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达100平米,全部达到建设标准。实现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运行,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14)针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到位问题一是按照河北省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设置指导规范的要求,在文化中心8楼配备了行政复议接待室行政复议听证室(兼作行政复议调解室和案件审理室)行政复议阅卷室(兼作案卷资料保管室),并均已配备了办公设备和附属设施。二是协调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督促督导全县各行政机关负责人按照规定出庭应诉。通过上述措施,实现了县级行政复议听证标准化,完成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同时,2024年第1季度实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出庭率100%的目标。

15)针对对下属单位履行领导指导督导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公证处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并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公证处内部管理制度,涉及人事、大额财务支出(支出超过万元)等事项,向局党组书面请示批准后执行二是局机关每半年对公证处财务支出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立行立改。通过上述举措,强化了公证处内部管理,实现了局机关对下属单位的有效监管。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全面全面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作风建设和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方面

1.关于“服务和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16)针对责任担当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党史学习教育和党章教育,并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要求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严格要求自己,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斗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得到有效提升,责任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精神进一步提振。

17)针对便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在法律援助中心(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公证处服务大厅设置饮水机各一台(配备一次性水杯),增设便民雨伞、急救药箱、轮椅等。二是在公证处办公楼入口与建设银行承德县支行共用无障碍通道。通过上述整改,进一步完善了便民设施,提升了服务质量,增强了窗口部门人员的便民服务意识。

2.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18)针对对法律援助对象经济状况把控不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法律援助申请人在签署《法律援助申请人承诺书》的基础上,及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并由所在村(居)委会证明盖章,必要时安排工作人员实地进行核查。二是进一步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安排专人督促指导案件卷宗归档工作。通过上述举措,加强了对法律援助对象经济状况的精准把控,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合格率达到了100%

19)针对“‘双随机工作质效不高问题责成专人抓实抓细“双随机”工作,按照要求每年开展不低于一次的抽查工作,细化推动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局党组已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列入党组会议事日程,定期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到律所法律服务所和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抽查,实现对行业的有效监管

20)针对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及时调整完善保密工作领导机构,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保密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和落实。强化涉密纸质文件资料的登记管理,制定保密工作宣传培训计划。二是明确将保密知识学习列入党组会议内容,并在全体干部和全体党员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泄密工作文件和案例通报,做好保密警示教育,加强保密工作专管员的业务培训,普及保密知识。通过上述举措,在建立健全日常保密工作台账的基础上,提升了全体党员干部保密意识,提高了本单位保密工作管理规范化水平。

3.关于“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

21)针对固定资产划拨不规范问题加强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填制固定资产划拨单,履行划拨手续,督促社区办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同时做好举一反三,清查后续资产记账情况,发现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严格落实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过上述举措,固定资产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22)针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务支付审批制度,并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通过党组会或领导班子会通过。二是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做好相关财务知识的学习领会,不断提升业务本领,从源头抓好各项财务制度的有效落实。通过上述措施,财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党组织建设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23)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党组书记亲自抓机关党建,党组成员抓实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特别是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组书记定期通过个别谈话、督促检查等,加强局党组、股室负责人、下属党支部负责人之间的沟通,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推动“书记抓、抓书记”落到实处。二是按要求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年初及时谋划党建工作,年底进行党建工作专项总结,积极开展“双创双服”“板城主题党日”等活动三是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党建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解,同时抓好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特别是围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扣“六大纪律”,通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专题集体学习和研讨等,持续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局机关实现了以党建为统领,切实将党建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全面促进了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上水平,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24)针对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强化执行“三重一大”管理及相关制度,把符合“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事项全部纳入党组议事范围。二是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之前,都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的沟通酝酿,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通过上述举措,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落实,也实现了党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5)针对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抓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环节,分类梳理好对党组班子和党组成员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单位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党组成员。其中,2023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围绕4个方面内容征求了意见建议6条,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查找原因、自觉整改。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要求,确保谈出问题,谈出成效,严禁以建议代替问题。三是切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共提出批评意见12条,批评过程中不以希望代替问题,不以学习问题代替工作生活问题,使民主生活会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通过上述举措,全体党组成员提升了政治站位和个人政治素养,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目的也实现了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的目标。

26)针对机关支部换届不规范问题一是对支部换届程序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做到每个党员对支部换届程序全程知晓掌握。二是严把换届程序,并请县直机关工委进行把关,确保支部换届按着规范程序进行。三是换届结束后,及时把换届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同时注重总结经验,针对换届中的疑难点问题,聚焦补选、换届工作流程,整理出相关材料示范模版。通过上述整改措施,支部完成委员补选工作,实现了党支部规范化管理,支部作用得以有效发挥,提升了机关党建水平。

2.关于“编制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27)针对编制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将机构编制相关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党管编制原则,涉及编制调整变化全部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严格执行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出现编制变化和人员调整时及时到县委编办办理编制变动手续,合理使用本单位政法专项编制。通过上述举措,提高了对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进了编制管理规范化。

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28)针对全面全面全面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的不实问题一是由政治处负责提请局党组按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借助“三会一课”和“板城主题党日”等形式,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增强全面全面全面全面全面从严治党观念。三是“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载体,把全面全面全面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做好各项工作。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党员干部做到了把全面全面全面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深深植根于思想深处,实现了全面全面全面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推进

29)针对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不到位问题年初及时制定全面全面全面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设定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继续加强全面全面全面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状签订工作,切实将全面全面全面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确保了“一岗双责”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增强了防范廉政风险能力,筑牢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30)针对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一是突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严格执行约谈制度、提醒谈话制度等,有效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二是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做遵守工作纪律的标兵,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法律程序,严谨、规范、科学地做好各项工作。在强化党员干部底线思维的同时,打牢了拒腐防变防线,提升了干部队伍战斗力

(四)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深入,整改责任落实和整改效果有欠缺方面

31)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责成专人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问题进行整改。安排党支部委员到机关工委学习党支部手册规范化记录标准要求。对已有记录错误进行调整更正,丰富会议记录内容。实现了党支部工作手册由专人记录,记录达到规范化要求。

三、深化整改成效,努力推动整改再上台阶

通过较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整顿思想,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坚持把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巡察各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做到真实整改,推动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局贯彻落实。

(二)明确职责,确保实效。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 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

(三)完善制度,举一反三。继续大力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018052,电子邮箱:cdxsfj@126.com。

中共承德县司法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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