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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承德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0日    来源:县委政法委 【字体:  打印

中共承德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11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承德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1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承德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整改落实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市委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县委政法委书记立即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传达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对反馈的问题全面分析,班子成员根据分工逐一认领,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股室,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政法委领导班子定期针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整改。县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召开政法系统各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参加的政法系统巡察整改推进会议,听取了各被巡察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对政法系统整改工作进行督促落实。3月29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县委政法委工作规则》《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机关管理制度汇编》《机关内控制度》等制度规定,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切实提升机关运行规范化。

二、整改落实主要成效

承德县委政法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市委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委巡察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在理论武装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差距明显”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好”问题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政治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书记办公会议的第一议题。截至目前已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书记办公会议13次,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2次,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和档案归档工作。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县委具体要求,规范组织理论中中心组学习,主要领导主持并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定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政治处具体负责学习活动的组织,每次学习均提前印发会议通知,准备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保留会议照片。深入开展研讨交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研讨主题,班子成员全部发言进行深入交流研讨。今年以来,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学习研讨1次。今后将长期坚持,确保集中学习每月不低于1次,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

2.关于“运用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

(3)针对“近年平安建设考核在全市各县区中的排位总体靠后”问题

提升对平安建设考核权重,有效增强了乡镇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定期召开平安建设考核工作部署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平安建设考核工作。制定印发相关文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平安建设专项督导检查。

(二)关于“落实平安承德县、法治承德县等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市县篇章重点任务不够有力,履行守护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职责使命不够到位”方面

3.关于“命案多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总体不高”问题

(4)针对“命案多发”问题。

组织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和社会重点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化解整治行动“百日攻坚”,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县委政法委制作《法治天地》栏目13期,县司法局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院利用抖音发布作品27个,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5)针对“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高”问题

督促政法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整改方案,全面进行整改。2023年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不断强化平安建设宣传,县委政法委印发政法工作简报47期,微信公号发布11条,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230条,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6条,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22条,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69条。

4.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够扎实,协调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不够有力”问题

(6)针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效不明显,信访量高”问题。

完善相关文件、制度,召开4次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度会议,2024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均已落实领导包案。

5.关于“监督推动政法单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职责弱化,案件评查不落实”问题

(7)针对“主动履职意识不强,专业人员力量不足”问题。

切实提升主动履职意识,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全面加强执法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印发了《关于完善调整法律专家人才库的通知》,完善政法委执法监督法律专家人才库,充实专业人员力量。

(三)关于“发挥统筹协调和全面领导作用有差距,相关重大决策部署抓得不紧不实”方面

6.关于“政法委员会建设和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8)针对“没有根据相关负责同志任免变动及时调整政法委员会组成人员”问题。

及时与组织部门沟通对接,掌握人事变动情况,对政法委员会人员进行调整。已于2024年2月20日,根据人事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县委政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并印发文件至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9)针对“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例会制度落实不好”问题。

自2023年起,规范执行2019年印发的《县委政法委工作规则》中每半年召开1次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要求。2023年共召开了4次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2024年召开1次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2024年5月10日,根据新修订的《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重新修订完善县委政法委工作规则,参照市级做法,规定每1-2个月召开一次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今后将按照此规定严格执行。

(10)针对“《政法工作条例》关于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同时抄报和派员列席民主生活会的规定执行不严格”问题。

每季度向政法各部门下发提示函,提醒督促政法各部门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同时抄报县委政法委。印发工作提示要求政法各部门,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提前函告县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各部门的民主生活会。今年以来,县委政法委已派员列席政法部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2次。

7.关于“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用力不足,群众对全县政法队伍的满意度不高”问题

(11)针对“没有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政法干警政治轮训暂行规定》组织集中轮训”问题。

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政法干警政治轮训暂行规定》,组织开展政法干警、乡镇政法书记政治轮训班,实现在编在职政法干警、乡镇政法书记全覆盖。5月8日组织举办了政法干警政治轮训班集中培训,邀请县委党校、县纪委、县委网信办有关人员授课,有效提升了政法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12)针对“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不够扎实,政法干警违规违纪时有发生”问题。

进一步压实从严管党治警责任。督促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政法委员会定期听取政法各部门关于落实从严管党治警责任的汇报,切实强化从严管党治警各项要求。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与政法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目标责任书4份。积极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行为。巡察以来,组织召开全县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2次,将本县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在会议上进行通报,以案示警,切实提升政法队伍纪律规矩意识。

(13)针对“2020、2021年度辖区群众对全县政法队伍满意度不高”问题。

抓实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和警示教育,巡察以来,开展全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1次,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2次,有效提升政法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广泛宣传政法队伍工作成绩和先进典型,提升群众认可度。县检察院被最高检荣记三等功、申报市级最美政法干警1名,市级平安卫士1名。2023年度政法系统综合满意度全市第6位,全省第58位,比2021年上升92个位次。

8.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成果不明显”问题

(14)针对“扫黑除恶排名靠后”问题。

2023年9月以来,县扫黑办向县公安局、县法院发出工作提示函,要求县公安局对各类涉黑涉恶查否的案件线索进行“回头看”。要求县法院对已生效的涉黑涉恶类案件财产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手段追缴赃款,向各行业监管部门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加强线索排查力度,依法查办行政违法线索。

(15)针对“扫黑办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不到位”问题。

2023年9月12日,县委编办批复设立县扫黑办,明确工作职责,确定行政编制2个。2024年1月明确县扫黑办主任1人(行政编制)。2024年2月调入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名,另配备工作人员2名,扫黑办工作人员总数达到4名,确保县扫黑办有机构、有人员,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16)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定期分析研判次数不足”问题。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书记办公会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1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责等制度落实较差”问题。

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

(18)关于“应用新媒体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对政法各单位新媒体宣传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工作队伍,定期开展工作提醒,提高工作效率。

(四)关于“纪律和作风建设存在短板,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有差距”方面

10.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

(19)针对“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2023年12月,对机关制度进一步进行完善,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采购、文件印刷、车辆维修审批制度,执行宣传品、办公用品采购领取登记,严格做好出入库登记管理。2024年3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规范管理手册》内容进行更新,进一步提升了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

(20)针对“部分采购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

2023年9月以来,凡是属于签订合同的事项,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签订,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写明合同签订日期,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没有出现违规问题。3月20日邀请县财政局人员就《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的通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解读》等财务业务知识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1)针对“个别存在未对公支付的情况”问题

2023年9月以来,严格执行财务规定,能对公账户转账的必须使用对公户转账,不能对公转账的由经办人使用公务卡进行支付,没有再发生未对公支付的问题。

11.关于“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不认真”问题

(22)针对“学思想、转作风、见行动”主题大讨论活动,未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未组织专题学习,机关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每人只查摆了1条问题,消极应付表现比较明显”问题

政法委领导班子认真举一反三,切实提升对中央、省、市、县委安排部署的纪律作风整治活动的思想认识。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中,认真落实县委要求,及时列入书记办公会议题进行研究,将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学习内容及时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会议进行学习。提升党员干部对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及其他相关活动重大政治意义的认识,结合实际深入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坚决杜绝消极应付的问题发生。

12.关于“文风会风不严谨”问题

(23)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存在无公函接待现象”问题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公务接待制度,明确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财务人员和主管副书记对公务接待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财务核销必须附公函、发票、接待审批单等方可报账,坚决杜绝出现无公函接待现象。

(24)针对“照搬照抄上级来文”问题

2023年9月以来,对上级明确要求制定的文件,由相关股室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主要领导审签印发,办公室对2024年以来正式印发的7个文件进行了备案,杜绝了照抄照搬上级来文的问题。

(25)针对“个别文件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与任职时间不符”问题

从2023年9月起,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文件,特别是对领导小组变动等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及时进行调整。

(五)关于“抓基层组织建设不用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1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明显差距”问题

(26)针对“2020年以来,领导班子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次数较少”问题。

政法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1月26日在组织生活会上常务副书记作为党支部书记代表领导班子进行了自我批评,支部委员提交了书面检讨并表态发言。会后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研究机关党建的工作清单,根据工作清单每季度至少研究党建工作一次。安排要通过支委会形式研究党建工作,并报书记办公会研究讨论。本年度已召开6次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本年度两次书记办公会分别研究了党建工作,3月书记办公会听取了党支部工作汇报并通过了《2024年党支部计划》和《关于强化组织生活纪律要求的通知》。4月书记办公会听取了党支部工作汇报并通过了《2024年党支部工作要点》和《政法委“十六类”不良作风集中整治具体举措》。

(27)针对“2020-2023年4个年度机关党支部的工作要点基本雷同”问题

要求支部委员严肃认真对待机关工委每年下发的工作要点,由组织委员起草工作要点,支部书记对照近三年的工作要点进行对比,杜绝再次出现雷同情况。2月21日支委会上研究了《2024年党支部计划》(3月22日书记办公会定稿),并于4月22日支部委员会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2024年度党支部工作要点》(参照机关工委4月下发的全县党建年度工作要点),4月28日向书记办公会汇报,5月6日支委会对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印发执行,进一步提高了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

14.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28)针对“2020-2022年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及问题根源等部分高度雷同。”问题

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举一反三,深刻从反馈问题中汲取教训,教育引导班子成员提升对开展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切实端正态度,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此次召开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过程中,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材料多次进行修改。其他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政治处责成专人,结合班子成员往年对1份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5份个人发言提纲进行文字对比,没有出现内容雷同的现象。今后,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将持续深化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持续抓好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坚决防止材料雷同等问题再次发生。

15.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不实”问题

(29)针对“有的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真实性存疑,2020年以来有5次本人请假、但支部手册记录其参加组织活动的情况”问题

1月16日支委会已针对组织生活落实不严肃问题对相应支部委员进行批评,并在1月26日组织生活会作出书面检讨。为严肃政治生活,强化组织管理,3月19日支委会通过了《关于强化组织生活纪律要求的通知》。严格规范组织“三会一课”,每次会议都提前要求党员进行签到,组织委员及时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并要求不能正常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履行请假程序,每季度与办公室考勤表对照,每季度党支部书记审核支部工作手册,保证记录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30)针对“发展党员存在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和支部组织委员与申请人谈话时间倒置的情况,且谈话记录涉嫌造假”问题

经核实刘某某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谈心谈话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7月1日因其入党心切,加之其不掌握谈心谈话之后无需再次提交入党申请书的要求,误以为党支部未同意发展其入党,故再次提交了一份入党申请书。在此次巡察过程中因支部组织委员工作失误仅将刘某某7月1日提交的入党申请书提供给巡察组。反馈此问题后,党支部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反思整改,在1月16日的支委会上对时任组织委员和现任组织委员提出批评,要求在后续发展党员流程严格落实入党程序,加强档案管理。发展党员程序必须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报告,由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

(六)关于“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一些问题,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16.关于“领导班子议事不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31)针对“没有制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会议集体决策制度不严肃,未落实“单笔1万元以上开支需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的财务制度要求”问题

制定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印发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对已经议定通过的事项落实到位,办公室对参会实际情况做好会议记录。

(32)针对“个别班子会议参会人员涉嫌造假。”问题

严格履行书记办公会议请销假制度,办公室做好书记办公会会议记录,充分体现研究讨论、个人表态、集体决策的全过程,确保记录内容准确、详实、真实。

17.关于“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的精准性、实效性不强”问题

(33)针对“对本单位和全县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的判断不够准确”问题

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定期听取政法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部署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举措。今年以来,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听取政法各单位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与政法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政法委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对政法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工作进行专门研究,政法委机关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学习、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

18.关于“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深、抓的不实”问题

(34)针对“2020年以来领导班子研究次数偏少,未达到“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要求”

严格落实书记办公会议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次的要求,2024年上半年已专题研究1次,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切实落实好专题研究的工作要求。

(35)针对“深入分析研判不够,工作措施缺乏针对性,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解“模板化””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24年度县委政法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提交书记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审议。要点制定紧密围绕本单位工作实际,杜绝各年度雷同和“模板化”问题。

(36)针对“警示教育常态化有差距,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抓的不实”问题

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对机关于部开展警示教育,注重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及时传达学习本系统、本地区典型案例,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自2023年9月以来,组织召开全县政法系统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2次,政法委机关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学习培训和会议10次。

19.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37)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对政法委机关和政法部门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发现问题线索。

(七)关于“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38)针对“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全、粘贴、后补”“民主评议党员过程记录不完整”“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等问题存在整改不到位、边改边犯的情况”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党支部已经对2023年9月以来党支部手册粘贴页重新规范填写。2024年1月16日支委会对时任组织委员和现任组织委员提出批评,支委会成员在组织生活会上提交了书面检讨材料,支部书记做出检讨,支委依次作出了表态发言。党支部支委会落实组织生活要求,每次组织生活会充分准备,提前酝酿,要求各位党员严格按要求撰写自我检视材料,党支部书记亲自把关审核,每季度党支部书记审核支部工作手册,保证组织生活会记录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整改。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充分发挥好县委政法委能作用,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2.加强跟踪督导,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扩大巡察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3.抓好统筹结合,提升工作实效。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及政法工作要求相结合,为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责主业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4-3011556;邮政信箱:承德县委县政府办公楼6楼县委政法委;电子邮箱:cdxzfw@163.com。

                                                     中共承德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