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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2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
序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事由执法依据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处罚结果救济渠道结案时间
1刘恩平刘恩平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产品案承县农(动卫)罚【2024】1号当事人刘恩平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产品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即“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依照本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承德县农业农村局罚款叁仟伍佰贰拾叁元贰角玖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4年5月13日
2承德县通达养殖有限公司  承德县通达养殖有限公司随意弃置病死动物案承县农(动卫)罚【2024】2号当事人承德县通达养殖有限公司随意弃置病死动物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予以处罚。承德县农业农村局罚款叁仟壹佰元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