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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承德县家门口铁锅炖饭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复字〔20245

 

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承德县家门口铁锅炖饭店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批复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呈报的《关于将承德县家门口铁锅炖饭店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请示》已收悉,同意确定承德县家门口铁锅炖饭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挂牌督办,县商务局牵头要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严格督导检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商务局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履行摘牌程序

特此批复

承德县人民政府

202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