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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承德县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0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20244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承德县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效保障全县畜牧业稳定发展、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依照《2024年河北省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和《2024年承德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4年承德市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4年承德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3

2024年承德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县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促进全县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照中央、省、市有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动物防疫方针,突出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等重点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努力提高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水平,助力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畜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统筹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炭疽等重点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对猪流行性腹泻、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等疫病进行指导性免疫。非洲猪瘟监测面和排查率100%,畜禽圈舍消毒面100%。全力推进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现规模养殖场户全覆盖。努力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精准防控

工作思路:坚持全链条精准防控、全程依法监管,全面落实落细以发现和清除非洲猪瘟病毒为主的常态化精准防控措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户)动物防疫监管,严防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传入,严防疫情发生,助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举措: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大型养殖、屠宰企业监督抽检;推进非洲猪瘟防控标准化场提档升级;推进养殖企业规范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密罐式管理;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及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环节抽检。

    工作要求:一是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到位。夯实蜜罐式管理,提升养殖环节防控水平,严禁泔水喂猪,防止外疫传入。二是排查报告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要组织专人,继续执行乡(镇)、村一条线,官方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一条线的“双轨制”排查周报告及消毒月报告制度,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生猪屠宰场点、交易市场逐村逐场逐户开展排查,填写《生猪养殖场(户)非洲猪瘟排查登记表》(附件2),该表电子版于每周二上午10点前上报至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邮箱:cdxfkzhb@126.com联系人:邵清硕,电话(传真):0314-3011613,纸质版加盖乡镇公章存档备查。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压实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村委会排查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业主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1.落实基础免疫

工作思路:推进规模养殖场户全面开展“先打后补”,实行程序化免疫;散养户和小型养殖场实行春秋季集中免疫;确保应免尽免。

主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组织开展春秋季集中强制免疫行动,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调拨管理,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和工作统筹推进。基层动物防疫监督分站组织“先打后补”工作实施,负责对辖区养殖场户申报信息及资金补贴信息进行初审,同时做好强制免疫疫苗、牲畜耳标供应和免疫效果评价,严格按照“五不漏”原则,即 “不漏村、不漏户、不漏场、不漏畜、不漏禽”,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布病和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 

强制免疫时间安排:春季,自2024年3月1日开始,4月30日结束,对于边远和交通不便的村,可推迟至5月10日前结束。秋季, 自2024年9月1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对于边远和交通不便的村,可以推迟至11月10日前结束。

畜禽圈舍消毒:除常年定期消毒外,要开展集中消毒月活动,时间为2024年5月份和8月份。

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强制免疫督导指导,确保规模养殖场户“先打后补”全覆盖。二是及时组织开展集中免疫和效果评价,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三是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时,发现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对饲养的动物未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或者免疫技术规范实施免疫接种的依法立案处罚

2.加强监测预警

工作思路:围绕防风险、保安全,坚持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全面做好主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效果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预警预报工作,强化病死动物监测、病原学检测,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监测和流调工作,科学研判防控形势,为防控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主要举措:配合省级完成专项监测工作;配合市级完成监测与流调计划等工作;制定和实施监测与流调方案;完成非洲猪瘟病原学监测能力建设,做好非洲猪瘟专项监测排查;组织基层动物防疫监督分站完成临床巡视、疫情排查、样品采集等流调工作任务。动物疫情测报站主要做好区域监测和流调工作。

工作要求:一是科学谋划。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2024年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分类监测。重点开展免疫抗体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非洲猪瘟病原学监测,逐步开展其他病原学检测。三是加强监测预警。按照“一县一策”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要开展动物疫情专家解析预警,预警结果按照规定向上级报告,按程序向社会发布,紧急情况下随时预警。

3.实施集中消毒行动

工作思路:按照省级要求,统一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各类场所以及运输工具实施集中清洗消毒,重点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环节消毒,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主要举措:按照省级要求组织开展5月份和8月份集中消毒月活动,实施集中消毒日活动,指导大型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场、屠宰场加强洗消设施和消毒制度建设,提升消毒能力水平

工作要求:一是组织宣传到位。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积极开展培训,让企业知晓消毒工作要求,以多种方式宣传推动消毒工作,确保消毒月活动步调一致,行动规范。二是督导指导到位。深入基层企业加强消毒情况督导和技术指导,督导企业积极开展消毒活动,指导企业做好消毒记录,完善消毒档案等。三是消毒效果到位。组织对于无害化处理场、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以及养殖密集区、畜舍、车间、道路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全覆盖。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在集中消毒月活动后将工作情况及时总结上报。

(三)推进重点人兽共患病防控

工作思路:严格落实河北省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和河北省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突出重点区域、聚焦重点环节、落实重点措施,切实降低疫病发生和传播风险。

主要举措:组织全县布病、炭疽等重点人兽共患病防控知识培训,继续实施牛羊布病强制免疫和炭疽集中免疫;加强日常检测和检疫监管,严格限制活畜从布病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移动,对布病、结核病等阳性牲畜全部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做好炭疽等重点人兽共患病突发疫情处置工作。

工作要求:全县奶牛年内至少完成一次布病、结核病检测;应免牲畜布病强制免疫率达到100%;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布病防治知识普及覆盖面达95%以上;全县牛羊免疫建档率100%,免疫奶牛场备案率100%,免疫评价工作开展率100%。

(四)推进动物疫病净化

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评估认定工作,加强动物疫病净化,控制动物疫病风险

工作举措:加强具体工作指导,落实一场一策,坚持一个企业、一个团队、一个技术方案,落实一个净化场、一套班子、一个创建方案、一个专家团队,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净化工作扎实推进。

工作要求:积极指导养殖企业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五)严格动物检疫监管

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监管,在全县开展动物检疫提升行动,以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两大环节为抓手,多措并举,强化监管,切实保障上市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

主要举措:强化官方兽医管理,推动“官方兽医+协检员”检疫制度有效落实;建立和完善官方兽医与检疫申报点关联机制,监督管理对象落实检疫申报和落地报告等主体责任;产地环节按规定核实相关信息和开展临床健康检查,屠宰环节严格动物入场查验登记、实施宰前检查和同步检疫,严厉查处未附检疫证明、未按规定佩戴畜禽标识牲畜进入屠宰环节。

工作要求:一是强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张贴宣传资料,举办专题培训等形式,强化检疫法律法规等内容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完善检疫工作机制。完善动物检疫定期通报、行政执法衔接、技术支撑工作机制,提升动物检疫工作能力。三是强化监督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督导指导,推动措施有效落实。

(六)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工作思路: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日常监管,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

主要举措:落实《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措施十七条》,强化病死畜禽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环节的日常监管,监督无害化处理场所建立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清洗消毒等制度,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使用,严厉打击随意丢弃病死畜禽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要求:落实病死畜禽储存、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消毒、生物安全、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动物防疫要求,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防控责任按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总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所负责任,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主要领导为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在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好“各乡镇人民政府保密度、县直各相关部门保质量”的防疫总要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是及时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指挥。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组和村书记为防疫领导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动物防疫和消毒灭原工作,对防疫和消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督查监管。村委会认真组织各村民小组组长及养殖场(户)认真搞好动物防疫和消毒工作。签定防控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将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养殖场户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和畜禽圈舍消毒面100%。二是坚持应急值守,规范处置疫情。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继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对突发疑似动物疫情,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及时、规范、妥善处置到位。三是严格技术操作,强化防疫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施免疫。一要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牛羊布病和羊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以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其他常见多发疫病的免疫工作;二要坚持对饲养畜禽应免尽免,实施“五不漏”模式,降低防疫人员的工作量;三要严格按照规定运输、储藏、使用疫苗,确保疫苗合格,免疫有效,杜绝打假针、失效针以及浪费疫苗的不法行为;四要加强养殖密集区域和规模养殖场疫病的防控监管和技术指导,健全防疫制度,完善养殖档案,为溯源提供依据,同时各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做好疫苗台账、免疫档案相关信息的记录和管理,按时报告辖区免疫情况。

(二)强化防控保障。县人社局按照国家规定对从事动物疫病预防、检疫、监督检查、现场处理疫情以及在工作中接触动物疫病病原体的人员,进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审批,同时负责依法监督落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政策;县财政局落实好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依法将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经费及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强免疫苗和牲畜耳标调拨使用和管理,做好防疫物资储备。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春、秋集中强制免疫期间5月份、8月份集中消毒期间,县政府将对各乡镇政府社区办该项工作的宣传、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对动物防疫过程中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效解决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