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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业务流程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业务流程

一、补贴基本情况

(1)补贴类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2)申报补贴单位:承德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组织

(3)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审核发放流程

(1)按照(冀农财发〔2021〕15号)文件要求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2)购机者也可以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申请时须本人携带所购机具(不便携带的现场安装的机械除外)、身份证、一卡通(折)、购机发票(购机者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申请时其法定代表人须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热河农商银行结算账号及购机发票),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

(3)县农业农村局在对购机者提交材料审核后,在“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 中进行申请信息录入、审核等相关操作。

(4)对于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办理牌证,再办理补贴手续。

(5)补贴机具核验,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工作流程(试行)》等要求,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注明原因后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工作动态栏目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县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局提交的申请审核无误后拨付至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兑付到购机者(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

承德县农机购置补贴投诉举报电话:0314-3019918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