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于2015年1月28日获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文号为冀发改农经【2015】90号。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主管部门:承德县水务局。
二、建设地点:下板城镇、头沟镇、八家乡等19个乡镇47个行政村及23所学校。
三、主要建设内容:在承德县下板城镇、头沟镇、八家乡等全县19个乡镇47个行政村及23所学校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70处,其中单村供水工程47处,学校供水工程23处,解决8135户3.01万农村居民及23所学校0.3万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项目共新打井104眼,配套85处,建高位水池38座,安装变频31套,水处理10处,其它辅助工程57处,铺设管路49.46万米。
四、资金:项目总投资159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957万元,省级配套319万元,群众自筹319万元。
五、效益分析: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效益主要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党在农村的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主要经济效益为:一是减少农村人口饮水困难产生的负面效应,如节省劳动力、减少医药支出等,二是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庭院经济、劳务输出、家庭养殖等方面增加的收入。
六、项目进度情况:2015年5月29日下午14:00该项目在承德县公共资源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所有投标人均派代表参加了开标会,经过评委会的评选,最终由承德市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2015年6月9日签订了施工合同。目前,该工程正在建设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