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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应急管理局对承德县华达加油站的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序号处罚文号
编号
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违法事实违反条款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金额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案件类别所属系统
1(冀承承)应急罚〔2023〕危化1号承德县华达加油站卸油作业区未使用具有报警功能的人体静电释放
装置案
承德县华达加油站91130821601276846J2023年11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承德县华达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卸油作业区未使用具有报警功能的人体静电释放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人民币伍仟元缴入指定账户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账户承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