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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应急局对承德县辉煌石材厂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3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序号处罚文号
编号
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违法事实违反条款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处罚金额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案件类别所属系统
1(冀承承)应急罚〔2023〕工贸2号承德县辉煌石材厂厂区配电箱临时用电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案承德县辉煌石材厂92130821MA08FT3D0G2023年10月16日,承德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如下:厂区内临时用电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罚款已缴纳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缴入指定账户2023年11月1日承德县应急管理局2023/11/1临时用电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类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