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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行政审批局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44号、0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6日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字体:  打印

政协承德市第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44提案的答复

(空一行)

王延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区域评估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积极推动开展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区区域评估工作,实施节能评估、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保护评估、水土保持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国家安全评估、环境影响评价8项评估事项,截至目前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评估、国家安全评估已完成评估报告初稿,矿产压覆预计6月中旬完成初稿,文物保护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预计7月完成初稿,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修订预计7月上旬完成初稿,取得评估成果后为入园项目免费共享评估成果,减少项目入园前置手续,缩短项目审批时限,积极探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新模式,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202362


对政协承德市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6号提案的答复

(空一行)

杜翠娟委员:

    关于您所提出的“关于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政务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提案答复如下:

一、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调联动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实现审批与监管有效衔接,审批局各审批股室通过邮寄等形式将审批信息推送给各对应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收到信息后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后期监管。

二、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审管互动模块),审批部门完成审批后,审批结果自动推送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登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掌握审批办理情况,查阅审批办件档案,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获得所有办结事项的申请材料和审批结果等有关信息,对申请人实时进行监管。

三、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申请人存在取得行政审批决定后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承诺,从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审管互动”模块及时从系统里反馈给行政审批部门,对建议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监管部门向行政审批局正式行文说明意见。对监管部门反馈申请人受到停产停业等相关处罚的,将其行为列入本单位行政审批受理承诺失信单位,在审批过程中不在享受容缺受理等。

四、承德县行政审批局印发关于加强一体化平台“审管互动”模块的应用的通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障系统的正常使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审管互动”模块的应用,实现“审管分离”模式下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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