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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承德县十一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9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承县农提字(2023)第45号 (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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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承德县十一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20号提案的答复

宁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不断壮大集体经济收入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于2022年月下发了《河北省全面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专项行动方案》,按照省市精神承德县及时召开县农经会议,由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于2022年5月10日制定了承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承德县全面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专项行动方案》承县政农通字【2022】18号文件,下发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要充分认识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实施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于7月15日制定下发通知《关于开展农村集体承包合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2022】259号文件,要求全面纠正和清理集体资产违法违规发包、长期低价发包、逾期未收回等不合法、不规范的合同等。该项工作正在按有关要求稳步推进。

关于落实干部培训、整改规范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农业农村局会同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结合村级干部培训、三资管理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调度上都有安排。2020年以前在财政资金能够落实的情况下,每年对村级财务人员都安排业务培训,并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随着我县财力的逐步好转,对您提出的各项建议将得到逐步落实。

宁扬委员,感谢您对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及壮大集体经济收入的关注,我局将按照上级安排,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合同的规范化,推进集体经济不断壮大。

2023年5月8日

领导签发:赵振伶

联系人及电话:刘凤羽  0314-3110371

抄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