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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5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承县农提字(2023)第27号(B)类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荆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给付垃圾焚烧炉安装施工建设工程款”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全县共安装有机固体废物降解炉72台,其中岔沟乡分别在下院村、岔沟村、致和堂村三个村安装建设有机固体废物降解炉3台。降解炉由县里统一采购,降解炉厂房由乡镇组织各村采取“四议两公开”的方式实施,施工人员是由乡村雇佣。岔沟乡下院村、岔沟村、致和堂村三个村垃圾降解炉厂房费用,结算审计金额为28.96万元,截至目前已支付10.4万元,剩余18.56万元未支付,县农业农村局也多次向县政府申请资金,但都由于县财政比较紧张,暂未拨付支付。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将资金拨付给岔沟乡政府。

2023年9月1日

领导签发:赵振伶

联系人及电话:褚晓玉  0314—3019631

抄报:县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