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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6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围场县政协

非常感谢单位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单位提出“关于强化县城无物业小区管理 打通群众生活品质提升最后一公里”的提案,也是老旧小区改造如何防止再次失管的难点问题,我县也在积极的寻找解决方案

一、承德县老旧小区改造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改造小区94个,200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已全面完成改造。2023年又继续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对2001-2005年底前建成的配套落后的4个小区改造。通过不间断的摸索,总结出“有改必有管,物业必到位”的新理念,进一步防止小区改后失管。

二、承德县老旧小区现状

我县县城内136个小区中老旧单栋小区69个,占比50.7%,且建设年代久远,有的已达30年以上。商业小区、原单位自建小区和集资建设小区等形成现有老旧小区模式,建设年代久远、规划设计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健全、不完善,多为单栋独立楼栋、规模较小、住户多为弱势群体(下岗职工、进城务工农民、企业离退休老人)且情况复杂。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存在着管线老化、设备失修、道路破损、楼体脱落、地基蹋陷、渗水漏水等诸多问题。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私搭乱建、破绿栽种、卫生死角、垃圾横飞,“牛皮癣”小广告随处可见、裸露线网、各种管网纵横交错等现象十分严重。虽加大了老旧小区改造度,但物业进驻前期投入大,经营概算收不抵支,物业企业不愿进驻。  

三、老旧小区后期物业管理作法

确定管理方向

进一步明确老旧小区以业主自治管理为主,以社区托管为辅的管理方针,因老旧小区规模小、物业专业化服务支出较高,多数老旧小区无法进驻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专业化服务,截至目前,10余个小区完成业主自治管理。

(二)全面成立业主委员会

按照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全面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自行选择是否进驻专业物业管理,或小区业主进行自治,以防出现“前治后乱”现象。目前已有部分老旧小区完成自治管理备案工作,由业主聘请服务人员进行小区基础性物业管理工作。

四、今后工作的想法

是充分调动发挥自治组织作用。一方面出台政策调动业主委员会和有关成员的积极主动性,促使其发挥自治作用。对业主委员会成员和楼长、单元长等人员参照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小组长的管理,给予适当误工补贴。另一方面发挥退休人员和退役军人等政治觉悟素质高人员的作用,让他们参与到自治组织中,参与物业管理。

政府补贴引入物业。一方面加大宣传。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各界力量引导,提高业主意识。另一方面政府制定补贴政策,引入实力较为雄厚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服务

由衷地感谢贵协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希望续从各方面给予我们工作上的支持和关注,再次向您表示感谢!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您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承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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