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协提案

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政协承德县第十一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2日    来源:县城管局 【字体:  打印

政协承德县十一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62提案的答复

(空一行)

周海龙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县城创建加快老街建设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鉴于老街大部分商业店铺的处罚权在下板城镇政府,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求老街街道周边流动商贩在经营期间自觉遵守相关管理秩序,有序在道牙石上进行经营活动,不得占道经营,停放好相应车辆,不得堵塞交通。商贩在经营期间,维护好周边卫生,经营结束后,做到人走地净。同时,配备保洁人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维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二是加强对沿街商铺管理,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定人定点杜绝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的发生,对于部分态度蛮横、屡教不改的商贩,按照《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下板城镇政府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对沿街各商铺建立责任单位门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公共秩序、公共设施、举报监督“门前五包”的管理机制,签订《门前五包责任制书》并张贴在商铺明显位置。三是针对当前老街街道附近停车泊位数量不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我局将联合交警等部门积极谋划停车泊位施划工作,同时对违停车辆张贴违规停车温馨提示单,规范停车秩序。

 

 

 

202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