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1 | 承德轻粉科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利用皂化渣制备路基软土固化砂浆建设项目 | 承德县石灰窑镇河西村承德友通建材有限公司院内 | 承德轻粉科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承德永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300m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0万元,占总投资的15%。项目主要建设路基软土固化砂浆生产线1条,年产路基软土固化砂浆30万吨。 | 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