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1 | 承德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钙灰制粉车间项目 | 承德县甲山镇黄杖子村 | 承德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中蓝智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200m2,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0万元,占总投资的2.92%。项目主要建设粉碎车间、成品仓、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年产石灰粉70万吨、石灰石粉87.5万吨。 | 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