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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工作谋划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    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23年工作谋划

2022年,县政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扎实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考验。专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深刻领会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落实《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实现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工作亲自督办,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扎实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三)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制定《承德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承德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督促、同奖惩。将依法行政纳入2022年县级督查考核,开展法治政府督查指导2次,发放工作提示函18份,督促整改问题52个,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作用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健全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相关配套制度,按省市部署时限和要求落实清单标准化建设,实现事项的规范统一。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对已编制、公开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准入准营“证照联办”“证照分离”,取消审批8项,审批改备案4项,实行告知承诺17项,优化审批服务45项,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办事一次成”改革,实行“一窗受理、合并审查、集约审批、一站完成”审批模式,全县可实现一次办成的行政权力事项占84%,公共服务事项占比达到100%,在全市“办事一次成”改革中期效果第三方评估中位列第1名。

(三)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依托省级平台巩固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成果开展“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13次,部门内部随机抽查18次,抽查市场主体136户。严格落实信用监管,加快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建设,累积归集上报信用信息数据1000余万条,归集并公示“双公示”数据4818条,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传信息196万条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推进实施政务信用承诺改革,梳理全县开展信用承诺制事项目录清单17项

(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类民生政策和服务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提升工程,全县389个村(社区)群众可就近自助办理医保医疗、社会保险、咨询政策和生活缴费等63个服务事项,实现了村级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自助办”目标。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立了违反公平竞争问题投诉举报办法,扎实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审批事项和条件,缩减审批手续办理时限;出台《关于稳定全县经济运行若干政策措施》和14项配套政策文件,落实留抵退税2.65亿元、缓缴税费6137万元、减免小微企业“六税两费”3558万元,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达3341万元,惠及市场主体8800余户。建设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落实行政处罚“免罚清单”和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制度,除特定领域外,推行柔性执法理念,运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处理案件12件;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专项行动。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一)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承德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承德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备案审查制度。2022年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备案1件。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按照规范性文件 “立、改、废、释”相统一的原则,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继续保留22件,延期使用5件,失效7件,废止8件,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公示。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制定《承德县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承德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二)大力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依法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强化专家论证,注重论证专家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组织召开法律咨询会21次,法律顾问参与县政府各项法律事务活动42次,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认真落实《承德县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制度》《承德县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办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五、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重点单位开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推进“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实现县乡全覆盖。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线下培训645人次,组织全县1018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线上40学时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持续优化行政执法人员,清理不符合持证条件人员305人。成立由21名业务骨干组成的承德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家顾问指导团,开展面对面、一对一业务指导,提高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监督力度,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60本,下达《执法监督通知书》8份,要求限期整改。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人士及相关重点企业负责人中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19名,对全县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评议和监督

(三)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集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非法采矿行为,查处违法行为24起。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累计排查整改风险隐患876条,行政检查438次,查处违法行为31起。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公共场所卫生、消毒产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食品药品类违法行为91起。

六、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处置,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一)依法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措施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对疫情防控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与监督。防范化解涉疫矛盾纠纷,协调联动解决因疫情产生的合同履约、企业债务等纠纷16件

(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完成10部政府级专项应急预案及部门应急预案修订、公示工作。广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部门组织部门演练5次,企业演练499次,总计参演59197人次。通过举办应急预案专题培训班、新闻媒体和平台推送演练视频、图片资料等方式方法,全面开展培训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三)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应急救援队伍普查,全面掌握社会救援力量情况和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底数。筹集资金640余万元,置备救援用车及扑救装备皮艇、救生抛投器、安全绳等专业抢险救援装备。县消防大队、县森林草原防火大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3次

七、完善预防调处体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体化运行,构建府院联动化解机制,规范争议化解程序,运用调解、复议、诉讼多种方式化解行政争议34件。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使用矛盾纠纷信息化平台,调解各类纠纷962件,调成959件,调解率99%。

(二)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聚焦强化工作力量配置、完善案件审理机制和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等方面,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实现“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行政复议决定书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积极探索“关口前移、案件研判、听证审理”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5件,县政府和组成部门应诉案件60件。

(三)加强全民普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九进”“法治九建”工作。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等法治主题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宣传手册50000余份,解答群众有关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执法部门建立普法微信群60个,建立法治宣传阵地415个。  

(四)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便民服务层次,提供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1件,提供法律咨询4000人次,代书260件;积极推进公证体制改革,不断优化服务,受理公证事项495件;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入村开展工作300余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600余人次;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会员企业开展创建活动10余次,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开展法律咨询80多人次。

八、加强行政权力制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乡村振兴法等执法检查,开展“6+1”联动监督回头看和“5+2”联动监督,解决了一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办代表建议116件、委员提案99件,办复率、代表委员满意率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加强规范性文件、政府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5316条,给县长留言答复141件。

(二)加强审计等专门监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完善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政府投资项目、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和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全年完成各类审计项目23个,发现问题资金421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5条

九、打造智能平台,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审批事项,将传统的审批方式与网上审批相结合,构建“网上收件,限时办结,在线监督”的网络化审批模式。依托河北政务服务平台,以“冀时办”“满意承德”为移动服务载体,实现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自政务服务平台启用以来办件数已达34756件。

(二)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工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配合省、市做好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工作,完善河北政务服务系统和承德市“智慧政务”大数据平台,归集审批过程中产生的政务信息,利用技术手段加快推进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建设。

十、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面依法治县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应当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真正树立职权法定、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的观念。二是应当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制约。落实政府守信践诺制度,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三是应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十一、2023年工作谋划

2023县政府继续以法治承德县建设为目标,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力抓好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体系、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法治思维等各项工作,全面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良好发展态势,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推行极简化审批,实施审批流程再造,打造集成套餐服务,不断提升“一门、一窗、一次、一站”式服务水平。调整、完善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配套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依法治理。

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督促乡镇政府、执法部门全面提升三项制度落实整体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系统。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重点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普遍建立、完善和规范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财政保障制度。

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落实政府守信践诺制度,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完善行政问责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继续探索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机衔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化解矛盾纠纷作用。规范和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六是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党校、干部学院必修课。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将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落到实处,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