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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承德县第三批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9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承县双随机办﹝2023﹞9号

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承德县第三批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23年承德县第三批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5月5日

2023年承德县第三批跨部门联合

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承德县内农业农村部门监管的企业(个体)的经营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根据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承县双随机办〔2023〕1号)文件的要求,监管对象为企业的,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承德县内农业农村部门监管的企业(个体)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部门

按照《承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参加本次“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成员单位有3个部门,分别为: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承德县分局。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联合检查的对象是全县范围农业农村部门监管的企业(个体),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检查,其中: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按照A级3%、B级98%、C级99%、D级100%的比例抽取,进行检查;

三、联合抽查事项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部门依据《承德县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所包含的牵头和参与部门的抽查事项,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实施“全覆盖”联合检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1)县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2)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检;(3)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计量监督检查。

3.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县承德县分局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检查。

四、抽查时限及具体安排

(一)抽查时限

自2023年5月5日至6月30日结束。

(二)具体时间工作安排

1.召开第三批“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抽取仪式,使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进行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匹配。按部门职责在各部门上报的执法人员库中每个责任单位随机抽取2名,共6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以抽取的2名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任组长和副组长,开展本次抽查。并对抽查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2.检查组准备检查材料,熟知检查内容和依据。并由检查组组长负责逐家通知所检查的定点单位,下发《联合检查告知书》或电话告知,做好电话告知记录。

3.实施现场检查。由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动2台公务用车;检查组长召集检查人员,合理安排检查行程实施检查。

4.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并由检查单位针对检查结果,填制《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记录表》两份,由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本部门留存一份,另一份于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连同其他材料报此次牵头联合检查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并在相应网站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各参加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检查组检查完成后,由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在20个工作日内(在检查时限内)录入平台,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检查部门应当按照相关依据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格、整理完善检查档案,并及时报县农业农村局存档。

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印  

(共印2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