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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城管局行政处罚公示表8(二)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0日    来源:县城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
序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事由执法依据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处罚结果救济渠道结案时间
1李**李**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措施承县城管行罚字【2022】第030801号李**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措施《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五条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3月10日
2承德**传媒文化有限公司未按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利用实体装置为载体设置广告。承县城管行罚字【2022】第030901号未按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利用实体装置为载体设置广告。《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八条条第三款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