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1 | 承德县100MW农业光伏+氢能综合利用项目 | 承德县六沟镇、石灰窑镇 | 承德穆勒四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河北福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1041m2,总投资62176.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50万元,占总投资的2.49%。项目新建100MW光伏场区、110kV升压站1座,建成后25年综合年均上网电量为170059.59MWh,25年总上网电量为4251490.0MWh,25年年均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415.75h。 | 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