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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    来源:县交运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
    共 109 项
序号项目名称执法主体承办机构      实施
对象
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备注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定
时限
承诺
时限
1对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八条、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2对未经批准在大中型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第一款第(三) 项  、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3对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处罚;对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4对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可能危及公路安全,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5对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6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未经许可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或者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擅自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擅自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擅自在公路上增设、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第二十七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7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参照执法依据项
8对公路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五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9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十七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10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行政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 第七十四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11对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令)第九十三条                               
法人及自然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12对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令)第四十五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13对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令)第九十四条  

企业参照执法依据项
14对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令)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15对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令) 第九十七条第二款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16对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原正班车的线路、站点、班次行驶的;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令)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三)项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令)第一百条第七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项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令)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项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令)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五)项  违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四)项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令)第一百条第一款第(六)项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17对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18对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 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的; 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令)第一百零二条 

企业参照执法依据项
19对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令)第九十八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20对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7号令)第五十七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21对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货运站经营的;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六十二条 

企业参照执法依据项
22对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5号令)第五十八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23对强行招揽货物的;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1、(一)强行招揽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项 2、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5号令)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5号令)第六十一条第(二)项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24对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25对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26对货运站经营者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5号令)第六十三条  

企业参照执法依据项
27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5号令)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28对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项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6号令)第六十二条第(一)项 

企业参照执法依据项
29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6号令))第五十六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30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6号令)第五十七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31对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五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32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专用车辆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16年第36号令)第二十一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二十条客车、危货运输车
货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可以委托运输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第三十一条三项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33对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的;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6号令)第六十条第(二)项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6号令)第六十条第(三)项 第六十条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六)项

企业参照执法依据项
34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处罚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5号令)第六十一条第(二)项 

企业参照执法依据项
35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6号令)第六十三条 

企业参照执法依据项
36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6号令)第六十条第(一)项

企业参照执法依据项
37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七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7号令)第五十一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委托乡镇
38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7号令)第五十二条  

企业参照执法依据项
39对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技术规范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检测的;未经检测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检测结果的;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1号令)第三十二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40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51号令)第四十七条  

企业参照执法依据项
41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51号令)第四十八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42对客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43对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项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6号令)第六十二条第(一)项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44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6号令)第六十一条 

企业参照执法依据项
45对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46对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  



企业参照执法依据项
47对货运源头单位未明确本单位有关从业人员治超工作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的;货运源头单位未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货运源头单位未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规定,登记货运车辆、驾驶员和货物的信息,并及时报送登记结果的;货运源头单位未配备装载、配载计重设施、设备的;货运源头单位未接受治超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省政府令[2013]第2号)第二十九条
企业参照执法依据项
48对货运经营者聘用无从业资格证的货运车辆驾驶员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49对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五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50对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处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的;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不按照规定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不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六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51对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处罚;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七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52对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转让、倒卖、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八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53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未按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1、《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1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三)项                                                          2、《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1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54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1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1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三)项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1号令)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1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五)项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55对货运经营者不得聘用无从业资格证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四十五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56对货运车辆驾驶员不得驾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一年内超限超载三次以上(含三次)的驾驶员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省政府令[2010]第4号公布,根据2011年12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7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5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2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0月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第三次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
企业参照执法依据项
57对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

个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58对故意遮挡、污损船舶标志,或者悬挂、设置与船舶标志不相关的牌匾、标记,影响船舶标志识别和船舶航行安全的,游乐船、漂流船艇(筏)超出划定水域航行的,开敞式快艇、游乐船上的人员未按要求穿戴救生衣的,不具备夜航条件的船舶夜间航行的,利用非载客船从事载客活动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河北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一)(二)(三)(四)(五)项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59对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2002年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六十三条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60对饮酒后驾驶、操纵船舶,或者在浮动设施上作业的,快艇作全速回转或者大舵角转向等危险操作的,相互追逐、竞驶及进行其他危及航行安全的活动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河北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11年第12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一)项(二)项(三)项
船员参照执法依据项
61对船长小于五米的船舶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河北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11年第12号)第三十三条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62对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农业部第34号令)第十五条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63对提供船员服务时,提供虚假信息,欺诈船员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第726号最新修订,第六十五条 第五十九条 



船员服务机构参照执法依据项
64对违反《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二十五条,渡船船员、渡工酒后驾船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船员参照执法依据项
65对渡船未持有相应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载运危险货物的,渡船未持有相应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载运装载危险货物车辆的,渡船载运应当持有而未持有《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渡船同时载运旅客和危险货物过渡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第一款(一)项(二)项(三)项(四)项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66对渡船不具备夜航条件擅自夜航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第一款第二款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67对渡船混载乘客与大型牲畜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68对风力超过渡船抗风等级、能见度不良、水位超过停航封渡水位线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恶劣天气、水文条件擅自开航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69对发生乘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情形,渡船擅自开航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70对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19年修订第三十条

责任船员参照执法依据项
71对船舶未按照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或者浮动设施未按规定配备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擅自作业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72对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

违法行为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73对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74对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船员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0年修订 第五十条 



船员参照执法依据项
75对未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向船员用人单位提供船员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0年修订  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船员服务机构参照执法依据项
76对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船员不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一条

责任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77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船员服务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0修订)第六十三条 第五十六条 



船员服务机构参照执法依据项
78对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给予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一项(一)款(二)款(三)款(四)款

船员参照执法依据项
79对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二条 第一款(一)项(二)项(三)项(四)项(五)项(六)项(七)项



船员参照执法依据项
80对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船舶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十七条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81对船员培训机构不按规定进行培训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七条 



船员培训机构参照执法依据项
82对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未及时报告的,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法定文书的,隐匿、篡改或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的,不依法履行救助义务或者肇事逃逸的,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或者携带违禁物品。在船在岗期间饮酒,体内酒精含量超过规定标准;在船在岗期间,服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0修订第五十二条 第一款(一)项(二)项(三)项(四)项(五)项(六)项(七)项



船员参照执法依据项
83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未编制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港口管理机构同意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内河行政处罚规定》(2019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一)项(二)项

主管人员或责任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84对船舶在内河航行时,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或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的;进出内河港口、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未遵守海事机构发布的特本规定;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 第一款(一)项(二)项(三)项(四)项(五)项(六)项(七)项

责任船员参照执法依据项
85对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七十九条 



违法行为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86对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 



所有人或经营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87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0年修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行为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88对阻碍、妨碍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或者谎报、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二条 第一款
第二款(一)项(二)项(三)项(四)项(五)项;(六)项(七)项(八)项
第三款(一)项(二)项(三)项


违法行为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89对船舶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一)项(二)项(三)项(四)项(五)项(六)项(七)项(八)项(九)项(十)项(十一)项(十二)项(十三)项(十四)项(十五)项(十六)项(十七)项(十八)项(十九)项

责任船员参照执法依据项
90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海洋船舶船员服务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0年修订第五十六条



船员培训机构参照执法依据项
91对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旅客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一)项(二)项(三)项(四)项(五)项(六)项(七)项(八)项(九)项(十)项
第三款(一)项(二)项(三)项(四)项
(五)项(六)项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92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0年修正)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2018年9月修订) 第二十四条 

违法行为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93对未将其招用或者管理的船员的有关情况定期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0年修正) 第五十八条 



船员用人单位、船员服务机构参照执法依据项
94对招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相应有效证件的人员上船工作的,中国籍船舶擅自招用外国籍船员担任船长的,船员在船舶上生活和工作的场所不符合国家船舶检验规范中有关船员生活环境、作业安全和防护要求的,不履行遣返义务的,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患病或者受伤,未及时给予救治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17年修正本)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一)项(二)项(三)项(四)项(五)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17年修正本) 第六十条第一款(一)项 (二)项(三)项(四)项(五)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1号,2008年2月27日经交通运输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

船员用人单位、船舶所有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95对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的,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的服务资历和任职表现的,船舶进港、出港、靠泊、离泊,通过交通密集区、危险航区等区域,或者遇有恶劣天气和海况,或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船舶保安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情况时,未在驾驶台值班的,船长在弃船或者撤离船舶时未最后离船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20年3月修订)第五十三条 第一款

(二)项
(三)项
(四)项
(五)项




船长参照执法依据项
96对渡口船舶未标明识别标志、载客定额、安全注意事项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 第七十三条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参照执法依据项
97对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98对租借、转让和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和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99对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和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100对擅自关闭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屏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信号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101对擅自转让或者以承包、出租等方式变相转让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102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不按照确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和时间经营的;不按照核准收费标准收费的;拒绝享受减免票待遇的乘客乘车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103对班车客运经营、包车客运经营和旅游客运经营中途将乘客交给他人运输、甩客或者在高速公路上下乘客、装卸行李和包裹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104对在非巡游车上使用巡游车车体颜色、专用标志、计价器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105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在巡游车车窗上贴有色膜、使用有色玻璃或者巡游车拒绝载客、网约车巡游揽客的;出租、出借、转让、涂改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以及巡游车服务监督卡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106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107对使用未办理租赁车辆备案、未领取车辆备案证明文件的车辆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处罚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108对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其他客运经营活动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
109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第三十四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照执法依据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