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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德县滨河村庄污水治理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承德县滨河村庄污水治理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承德县分局

你单位呈报的《承德县滨河村庄污水治理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请示》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该工程位于承德县刘杖子乡刘杖子村、孟家庄村;头沟镇上河北村、大孤山村等8个村;高寺台镇龙潭村、东营村、北观音堂村、王营村。共计3个乡镇14个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孟庄村和刘杖子村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5533m,建设2座地下尾水处理设施,柴河(孟家庄村段)建设植被缓冲带8000㎡;头沟镇瓦房和北沟门2个村建设污水收集管网5920m;在上河北、大孤山、二块地、双庙、头块地、西地6个村建设散户净化槽1430套。在高寺台镇龙潭村建设污水收集管网2973m;在东营村、北观音堂、王营村建设散户净化槽480套。工程总占地面积为5.20h㎡,建设产生土石方总量为9.06m3,其中挖方4.89m3,填方4.17m3,弃方0.72m3。项目总投资3720.42万元;工程已于2022年10月开工,计划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15个月。工程属建设类项目,设计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项目地处冀北土石山区,属滦河流域,气候类型半干旱大陆性季风型山地气候,多年平均气温9℃,多年平均降雨量550mm属燕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标准采用一级标准。建设单位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防治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同意方案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布局,可以作为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项目建设期间新增土流失量125.76t,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防治责任面积为5.20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该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15.07万元。

五、建设单位在本工程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监理、监测等保障措施,做好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报告。

(三)建设单位要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四)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要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的意见,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向社会公开并向承德县水务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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