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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综合执法职责及权限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3日    来源:县商务局 【字体:  打印

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承德县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12312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商贸流通领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牵头组织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商业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指导商业信用销售;牵头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规范流通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管理12312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畜禽定点屠宰、食品安全流通、酒类商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依法对全县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全县畜禽肉品、肉制品、其他食品和酒类商品的流通市场进行监督;依法开展对拍卖、典当、租赁、直销、旧机动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及外国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对外贸易等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局所属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 经营、安全防范等各项安全工作;负责本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属企业危险物资的安全监察、防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的武装及预备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