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加大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六部委下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市县关于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要求,部分衔接资金拟适用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按照今年项目谋划方案,2022年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投资比例为56.3%,2021年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投资比例为41.2%,呈递增趋势。今后的工作中,我县也会同步关注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