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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德县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6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关于《承德县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制定了《承德县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政策指导,现就《方案》进行如下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十四五”期间,在保持原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做好危房改造巩固提升工作,确保“六类重点对象”住房保障,结合历年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重点内容解读

(一)补助对象

人员身份应符合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县民政局认定为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以县乡村振兴局认定为准)。

(二)补助标准

修缮加固:防贫监测户补助1.2万元/户;防贫监测户之外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户补助0.8万元/户。

翻建(新建):防贫监测户补助6万元/户;防贫监测户之外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户补助2.3万元/户。

(三)改造方式

鉴定为C级危房的,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鉴定为D级危房的,改造方式为翻建,消除安全隐患。

(四)面积标准

对原址翻建改造户,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须严格执行13人户控制在40—60米;1人户不低于20米,2人户不低于30米,3人户不低于40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的规定(以上三项规定结合现有宅基地面积,以实际居住人口为准)。对于危改户以单独方式建设的房屋,超出政策规定最高建筑面积的,需提供自身建房经济承受能力证明,由亲属帮建或受他人资助的,需提供亲属或资助人签订的合建协议,协议中必须注明双方各自使用的面积,原则上要有明显的界线划分。

三、危房改造申报流程

(一)申请审批

依次为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镇)级审核、住建部门鉴定、县级审批

(二)组织实施

农村危房改造以一户一宅为原则,农户自建为主,对于缺乏劳动力的老弱病残户,自身无力改造的危改家庭,乡镇可以统一组织改造,并签订三方(乡镇、危改户、施工队)协议。

(三)质量和安全监督

(四)竣工验收

(五)档案归集上报

四、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

承德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314-3016410

办公地点:承德县下板城文化中心10楼

相关文件: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县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