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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7批次不合格餐具、熟食、蔬菜 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5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7批次不合格餐具、熟食、蔬菜

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承德县监督抽检发现的7批次不合格餐具、熟食、蔬菜监督抽检和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5批次餐具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餐碟。被抽样单位:承德煎饺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标称生产名称:/。加工日期:2022-03-01。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2.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使用的餐碟,因人工未按规程操作,导致洗涤剂残留。

3.整改情况

以后在清洗餐具时,将严格按照清洗消毒应按的规程操作。

4.行政处罚情况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其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承县市监不予处罚〔2022〕2201号。

(二)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大餐盆。被抽样单位:承德县第四中学第二食堂。标称生产名称:/。加工日期:2022-03-04。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2.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使用的大餐盆,因人工未按规程操作,导致洗涤剂残留。

3.整改情况

以后在清洗餐具时,将严格按照清洗消毒应按的规程操作。

4.行政处罚情况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其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承县市监不予处罚〔 2022〕2202号。

(三)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餐盘。被抽样单位:承德县御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标称生产名称:/。加工日期:2022-03-08。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2.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使用的餐碟,因人工未按规程操作,导致洗涤剂残留。

3.整改情况

以后在清洗餐具时,将严格按照清洗消毒应按的规程操作。

4.行政处罚情况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其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承县市监不予处罚〔2022〕2203号。

(四)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小碗、小勺。被抽样单位:承德县第一幼儿园。标称生产名称:/。加工日期:2022-03-02。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2.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使用的餐碟,因人工未按规程操作,导致洗涤剂残留。

3.整改情况

以后在清洗餐具时,将严格按照清洗消毒应按的规程操作。

4.行政处罚情况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其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承县市监不予处罚〔2022〕2204号。

二、1批次熟食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卤猪肝。被抽样单位:承德县小范熟食店。标称生产名称:/。加工日期:2022-02-24。不合格项目: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2.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加工时使用的盐,因操作不当,使用数量超限。

3.整改情况

以后在加工时,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加工,保证不在出现此类情况。

4.行政处罚情况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承县市监处罚〔2022〕22010号。

三、1批次蔬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绿豆芽。被抽样单位:承德县和创万兴源超市。标称生产名称:/。购进日期:2022-03-02。不合格项目: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

2.原因排查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购进该蔬菜时未履行相关进货查验义务,我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理。

3.整改情况

以后在购进蔬菜时,将对蔬菜的供货商索要相关手续,保证手续齐全。

4.行政处罚情况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对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承县市监处罚〔2022〕38号。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