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
序号 | 处罚文号 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 违法事实 | 违反条款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案件类别 | 所属系统 |
1 | (冀承承)应急罚〔2022〕非煤3号 | 承德承钢黑山矿业有限公司地下矿山580m平硐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生产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 | 承德承钢黑山矿业有限公司 | 9113082166527847XR | 承德承钢黑山矿业有限公司地下矿山580m平硐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生产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 罚款已缴纳 | 人民币叁万元 | 缴入指定账户 | 2021年3月28日 | 承德县应急管理局2022-3-23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