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名称 | 立案日期 | 违法行为 | 依据 | 罚款 | 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 自由裁量 | 整改落实情况 |
1 | 承德县雅斋饭店 | 2014.12.4 | 未按规定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2万 | 2015年1月20日 | 承德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应编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的,处二万元罚款。 | 移送法院执行 |
2 | 承德县甲山镇建材厂 | 2015.2.13 | 未采取有效除尘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5万 | 2015年3月2日 | 承德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作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处伍万元罚款。 | 停产整治完善处理设施及路面硬化,罚款已足额缴纳,已验收。 |
3 | 承德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2015.2.13 | 未采取除尘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5万 | 2015年3月2日 | 承德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污染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伍万元罚款。 | 已对料堆进行封闭、苫盖,道路已硬化,罚款已足额缴纳。 |
4 | 承德金谷酒业有限公司 | 2015.2.15 | 不正常使用污染处理设施 | 违反:《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第三十二条。 | 2万 | 2015年3月2日 |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处贰万元罚款。 | 已恢复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使用,罚款足额缴纳。 |
5 | 承德县天傲畜禽产品经销部 | 2015.3.7 |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 5 万 | 2015年4月1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伍万元罚款。 | 停产建设污水储存井,屠宰废水存入储存井内不外排,罚款已足额缴纳。 |
6 | 承德县鑫银石灰石矿 | 2015.3.10 | 除尘脱硫设备未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违反三同时制度。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规定。 | 5万 | 2015年3月25日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规定。处伍万元罚款。 | 除尘脱硫设备已安装验收,罚款已足额缴纳。 |
7 | 承德县海燕建材厂 | 2015.3.10 | 除尘脱硫设备未建成,三座立窑便处于生产状态,该企业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 5万 | 2015年3月25日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规定。处伍万元罚款。 | 该厂停产中,除尘脱硫设备已完善,罚款已足额缴纳。 |
8 | 承德县利铭矿业有限公司 | 2015.3.17 | 甩料口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直接向大气排放粉尘。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 5万 | 2015年4月2日 | 承德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污染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伍万元罚款。 | 该企业已将甩料口封闭,罚款已足额缴纳。 |
9 | 承德瑞泰长兴石材有限公司 | 2015.3.26 | 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环境污染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 1万 | 2015年4月8日 | 承德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按实际贮存量,1000立方米以下的。 | 该企业循环池旁泥浆已清运干净,罚款已足额缴纳。 |
10 | 承德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2015.4.15 |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未使用。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 2万 | 2015年4月25日 | 承德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故意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年度内初犯的。 | 已恢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使用,罚款已缴纳。 |
11 | 承德县隆岩石材有限公司 | 2015.4.15 | 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对环境造成污染。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 1万 | 2015.6.12 | 承德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按照实际贮存量,1000立方米以下的。处壹万元罚款。 | 该公司已将泥浆清理,罚款已足额缴纳。 |
12 | 承德县泰旺钛业有限公司 | 2015.4.17 | 试生产前未按规定进行报告,擅自投入试生产。 | 违反了《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2万 | 2015年4月29日 | 承德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编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的。 | 该厂停产中,罚款已足额缴纳。 |
13 | 承德县鑫正矿业有限公司 | 2015.4.20 | 破碎设备未建设配套除尘设施,传送设备未封闭,造成环境污染。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 2万 | 2015年5月7日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处贰万元罚款。 | 该公司正在停产整改,配套设施封闭已完成,罚款已足额缴纳。 |
14 | 承德鼎信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15.4.20 | 喷漆工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违返了《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 1万 | 2015年5月7日 |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罚款壹万元。 | 该企业已报批喷漆工艺一环评文件已验收,罚款已足额缴纳。 |
15 | 承德县鑫满石料加工厂 | 2015.4.26 | 石子破碎生产线未建设配套环境保护设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 1万 | 2015.5.15 | 承德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标准;污染后果轻微的处壹万元罚款。 | 该企业已配套建设防治设施,罚款已足额缴纳。 |
16 | 承德环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2015.4.27 | 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 | | 1万 | 2015年5月1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壹万元罚款。 | 已恢复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使用,罚款足额缴纳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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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承德县安达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2015.5.26 | 倾倒畜禽废渣。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 | 5000元 | 2015.6.16 | 承德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储存的畜禽废渣量为1吨以下的,罚款伍仟元。 | 对堆存的废渣进行了清理,罚款已足额缴纳。 |
18 | 承德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2015.6.2 | 不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 违反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 4万 | 2015.6.18 | 承德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故意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处理设施,年度内再犯的处肆万元罚款。 | 在线监测设备以修复完成,罚款已足额缴纳。 |
19 | 承德县德天建材有限公司 | 2015.6.18 | 未建设配套环境保护设施造成环境污染。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 2万 | 2015.7.9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处贰万元罚款。 | 已配套建设,已验收,罚款已足额缴纳。 |
20 | 承德县利铭矿业有限公司 | 2015.7.2 | 未采取除尘设施,向大气排放粉尘。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1万 | 2015.7.19 | 承德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污染后果轻微的处壹万元罚款。 | 该公司料堆已苫盖,罚款已足额缴纳。 |
21 | 中电投承德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15.10.22 | 该公司110千伏升压站未办理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1万 | 2015.11.2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壹万元罚款。 | 环评已办理,罚款已足额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