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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承德县贯彻落实<河北省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的实施意见》的 解释说明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5日    来源:县人社局 【字体:  打印

现将《印发承德县贯彻落实<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出台意义做出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按照2022年春节前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领导调度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案件的指示精神,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自2021年7月7日起施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自2021年9月15日起施行)》《承德市贯彻落实<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12月29日起施行)》等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职责分工、突出重点领域和落实保障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强化行政执法和保障措施七个方面。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强化监管责任、加大治理力度,形成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司法联动惩处、社会共同监督的根治欠薪工作格局,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一是明确了县、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二是明确了人社、住建、交运、水务、农业农村、财政、行政审批、金融机构、其他有关部门职责;三是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企业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源头治理。从规范工程价款结算、项目审批管理、加强清理中小企业账款与根治欠薪工作联动等源头治理举措。

(四)落实保障制度,推进依法治理。从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度管理制度、落实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总包代发工资制度等四个方面推进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五)创新监管方式,做好常态治理。一是以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人社部门负责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全面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建设。二是加强工资支付日常监管,住建、交运、水务、农业农村、城管、教体、文化旅游、电力等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在建工程项目台账,依法做好本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日常巡查机制,依法及时查处未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企业和项目,对因相关规范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而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

(六)强化行政执法,坚持综合治理。一是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欠薪隐患。二是加强工资支付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切实做好应急处置。

(七)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承德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二是强化督查检查。三是强化考核问责。

三、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抓实,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实现部门协同联动。规范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制度,从源头预防欠薪问题发生。突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实施常态化、精细化监管,推进我省根治拖欠农民工资问题常态长效,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2022年2月25日


相关文件:《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