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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德县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1日    来源:县公安局 【字体:  打印

关于《承德县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承德县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经县领导审阅签发,于2022年1月27日正式印发,下面从四个部分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治理的不断重视,“美丽中国”建设、绿色发展等理念相继提出,十九届五中全会更是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中包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我县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销售、燃放管理,巩固2021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全面助力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安保,确保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提升,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销售和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规定和《承德市公安局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网格化”管控工作方案》,制定了承德县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政策依据

该《实施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销售和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承德市公安局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网格化”管控工作方案》为依据,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起草。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方案》规定了我县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二是《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供销社、下板城街道办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我县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宣传、教育、查控、打击等工作的能够责任到部门;

三是《实施方案》明确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查控执勤任务的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明确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落实了乡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街道办以及公安、环保、城管、应急、县社等部门的人员配备情况;

四是《实施方案》切实协调各部门,使各部门形成统一合力、链式闭合,禁放区乡镇能够开展全覆盖、不间断执法巡查,做到分区分块,专人盯防,确保禁售禁放工作效果最大化。

四、《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

一是《实施方案》烟花爆竹禁售禁放领导小组要组织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细化方案,采取大喇叭广播、网络传播、张贴《通告》、流动车宣传、发放明白纸、设立警示牌、召开村(居)民大会、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做好街道、社区、村庄、网络等方面面面的宣传工作;

二是《实施方案》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人员分组各组组长要尽快和各执勤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制定辖区禁售禁放方案,确定具体执勤地点、时间及本区域内巡逻路线,合理安排部署人员,将巡防范围延伸至每条街巷、每个社区,确保无死角;

三是《实施方案》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人员分组各组

一旦发现违销、违燃人员,一律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党员干部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一律由纪委对其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相关文件:《承德县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