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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城区和各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0日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城区和各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

政策解读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19〕80号)、《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0〕69号)、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统一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估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承德县现已完成县城区和各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和公示,政策解读如下。

一、 目的与意义

为促进承德县城乡融合发展,支撑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承德县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建立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因此开展承德县县城区和各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工作。

二、内涵设定

城镇基准地价内涵设定如下:

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月1日;开发程度为市政五通一平(通路、供电、供水、通讯、排水及场地平整);土地使用年限为各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服40年、住宅7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工业50年);容积率为各用途平均容积率商服2.0、住宅1.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8、工业1.0。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如下:

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月1日;开发程度为市政三通一平(通路、供电、供水)及场地平整;土地使用年限为各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服40年、宅基地无年期限制、工业50年、公共设施及公共服务用地50年);容积率为各用途平均容积率,商服1.0、宅基地及公服0.7、工业不设定容积率,用途设定商服用地、宅基地、工业用地、公服务设施用地;宅基地仅作为居住用途,不包括用于旅游、民宿等具有经营性收益的用途;权利设定宅基地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村内流转;工业及商服用地为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农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如下:

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月1日;价格类型为集体农用地承包经营权价格、经营权价格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价格;土地使用期限集体农用地使用期限耕地30年、园地30年、林地70年;国有农用地使用期限耕地、园地、林地均为50年;利用现状耕地为通路、通电、田块平整、灌溉保证率70%,一日暴雨三日排出,(旱地无灌溉设施,具备一定的排水条件);园地为道路通达、有排水及灌溉设施;林地为宗地外道路通达;基准作物耕地为春玉米、园地为苹果、林地为杨树。

三、成果应用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为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提供价格参考。

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用地流转、农用地出租、入股、抵押等提供价格参考。

标定地价:标定地价为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确定土地出让金提供依据;为企业清产核资和股份制改造中确定土地资产量提供依据;为核定土地增值税和税制改革提供依据;为政府制定土地市场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城镇基准地价: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为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转让提供参考;为政府征收土地税费等提供依据。

2022年1月19日

相关文件: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城区和各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