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县政办字〔2021〕 97 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4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 23 日
政策解读:关于承德县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