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县政办字〔2021〕94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传〔2021〕88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此《办法》谋划本单位、本部门资产收益后续项目,待县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后全面贯彻落实。
2021年7月 21日
政策解读:《河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