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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医疗器械) 9.28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8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食药监)
序号案件来源处罚文书
   编号
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违法事实违反条款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货值金额处罚金额没收违法所得金额是否结案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处罚信息是否公开案件类别所属系统
1日常监督检查承县市监处字【2021】50号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案承德李韩药品销售有限公司9113082148005670N当事人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我局曾对该药店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当事人逾期未改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罚款1500元。
   
   
0元1500元0元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3日医疗器械食药
2日常监督检查承县市监处字【2021】第069号未按规定建立、执行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程氏口腔门诊部PDY00071-813082117D1522 我局对该门诊部未建立、执行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仍没有建立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一款《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罚款2000元。
   
   
0元2000元0元2021年6月28日2021年6月28日医疗器械食药
3日常监督检查承县市监处字【2021】第070号未按规定建立、执行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爱牙仕口腔诊所PDY00588-X13082117D2152我局对该诊所未建立、执行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仍没有建立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一款《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罚款2000元。
   
   
0元2000元0元2021年6月28日2021年6月28日医疗器械食药
4日常监督检查承县市监处字【2021】第089号未按规定建立、执行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承德县刁顺口腔诊所 92130821MA0DZ9CP4Q 我局对该诊所未建立、执行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仍没有建立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一款《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罚款2000元。
   
   
0元2000元0元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19日医疗器械食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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