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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恒伟矿业、金宜矿业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3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序号处罚文号
编号
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违法事实违反条款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处罚金额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案件类别所属系统
1(冀承承)应急罚〔2021〕尾矿5号承德县恒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制定排放计划和违反选矿安全规程案  承德县恒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91130821776182294G1、未建立班组安全管理制度;2、车间安全警示标志、风险告知、管理制度及规程不齐全。《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和《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第十五条《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三)项和《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罚款已缴纳到位对该公司处肆万五千元罚款,对下院选厂厂长处壹万肆千元罚款缴入指定账户2021年7月20日承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19日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2(冀承承)应急罚〔2021〕尾矿6号承德县金宜矿业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案 承德县金宜矿业有限公司9113082167320027701、未制定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2、车间安全警示标志、风险告知、管理制度及规程不齐全(细料仓口无警示标志、未公示风险管控措施);3、公司主要负责人刘国宏2021年第1季度未对本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组织检查,未组织开展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第十一条和《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第十五条、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十七条第二款《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罚款已缴纳到位对该公司处叁万元罚款,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叁万柒仟元罚款缴入指定账户2021年7月23日承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19日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