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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隆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案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2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序号处罚文号
编号
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违法事实违反条款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处罚金额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案件类别所属系统
1(冀承承)应急罚〔2021〕工贸4号承德县隆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案承德县隆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91130821068128940E2021年5月14日,我局接到县政府转交的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承德县隆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报告,派出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悬辊机电机传功部分无防护罩,且整台设备的传动部位无防护措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项,参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下达对承德县隆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壹万元整缴入指定账户2021年7月1日承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等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