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文件

承德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4日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1年度我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6.8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26.8公顷(商品住宅用地17.53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顷),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9.27公顷,详见附表1。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2021年计划供应26.8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方面:(一)凡是被列为省、市、县政府重点项目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二)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三)建立计划执行沟通协调机制。自然资源部门应切实加强与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规划编制方面: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提高城市综合实力为目标,促进全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紧密结合我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确保全县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优化发展,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

附表1

承德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市(县)

总量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

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

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小计

承德县

26.8

17.53

 

 

 

 

 

9.27

合计

 

 

 

 

 

 

 

 

XX区

 

 

 

 

 

 

 

 

XX区

 

 

 

 

 

 

 

 

 

注:1.本示范文本及样式表格,是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补充,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3.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宅用地,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在土地来源上,包括通过集中建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不含通过改建等方式盘活的存量土地。

4.大城市供应的租赁住宅用地一般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即=⑤+⑥,且≥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