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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恒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千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8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序号处罚文号
编号
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违法事实违反条款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处罚金额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案件类别所属系统
1(冀承承)应急罚〔2021〕尾矿3号承德县恒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制定排放计划和违反选矿安全规程案  承德县恒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91130821776182294G1、上院老西沟尾矿库未制定尾矿库年度、季度排放计划;2、下院选矿厂球磨车间2号、3号球磨处返料皮带无拉线开关;3、下院选矿厂旧选厂球磨机头处行人无防护设施。《尾矿库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尾矿库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罚款已缴纳到位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7.5万元罚款,对下院选厂厂长处1.4万元罚款缴入指定账户2021年6月17日承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2(冀承承)应急罚〔2021〕尾矿4号承德县千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恢复生产经营前未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案 承德县千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911308217603344338该公司选矿厂正在生产,谢木东沟尾矿库正在运行,恢复生产经营前未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三条《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六)项罚款已缴纳到位对该公司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罚款,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柒千元罚款缴入指定账户2021年6月17日承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