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
序号 | 处罚文号 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 违法事实 | 违反条款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案件类别 | 所属系统 |
1 | (冀承承)应急罚〔2021〕工贸2号 | 承德恺特涂装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对有限空间进行全面辨识和有限空间场所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案 | 承德恺特涂装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91130821078796205B | 2021年4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承德恺特涂装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对企业厂区内电缆沟、地下消防水泵站等有限空间场所未进行全面辨识和有限空间场所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 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十九条第(二)项 的规定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项和《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综合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 | 决定书以下达 | 对该公司处人民币伍万伍仟元罚款,对该副总经理、安全部长分别处捌仟元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缴入指定账户 | 2021年5月8日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