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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承德县2021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1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字〔2021〕25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承德县2021年创建省级森林

城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承德县2021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承德县2021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全面做好省级森林城市工作,开展国土绿化,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承德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利为主要目标,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构建完备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建设京津冀森林城市群,弘扬生态文化,传播生态理念,打造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京津生态环境支撑区,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生态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森林惠民坚持保护优先,尊重自然;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建设坚持科学规划,持续推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三)任务目标。2021年底,开展集中攻坚、高位推动、统筹推进,高标准完成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各项指标,助推承德县绿色发展。

二、建设内容

(一)着力推进森林进城。将森林科学合理地融入城市空间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全部绿化充分利用城区有限的土地增加森林绿地面积要将城市因功能改变而腾退的土地优先用于造林绿化。积极推进森林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园区。积极发展以林木为主的城市公园、市民广场、街头绿地、小区游园。积极采用见缝插绿、拆违建绿、拆墙透绿和屋顶、墙体、桥体垂直绿化等方式增加城区绿量。(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二)着力推进森林环城。保护和发展城市周边的森林和湿地资源构建环城生态屏障。依托县城周边自然山水格局发展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植物园、树木园和湿地公园。依托城市周边公路、河流、水渠等建设环城林带依托城市周边的荒山荒地、矿区废弃地、不宜耕种地等闲置土地建设环城片林。(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着力推进森林惠民。充分发挥城市森林的生态和经济功能增强居民对森林城市建设的获得感。积极推进各类公园、绿地免费向居民开放建设遍及城乡的绿道网络和生态服务设施方便居民进入森林、享用森林。积极发展以森林为依托的种植、养殖、旅游、休闲、康养等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建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

(四)着力推进森林乡村建设。开展村镇绿化美化打造乡风浓郁的山水田园。注重建设村镇公园和村镇成片森林拓展乡村公共生态游憩空间。注重提升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四旁”绿化和农田防护林水平加强经济林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注重保护大树古树、风景林传承乡村自然生态景观风貌。(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五)着力推进森林城市群建设。加强城市群生态空间的连接构建互联互通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依托区域内山脉、水系和骨干道路建设道路林网、水系林网、贯通性生态廊道实现城市间森林、绿地等生态斑块的有效连接。加强区域性水源涵养区、缓冲隔离区、污染防控区成片森林和湿地建设形成城市间生态涵养空间。(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着力推进森林城市质量建设。加强森林经营培育健康稳定、优质优美的近自然城市森林。实施科学营林,尽量使用乡土树种合理调控林分密度、乔灌草比例、常绿与落叶彩叶树种比重。实施现有林改造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结构和森林景观。加强林地绿地的生态养护避免过度的人工干预注重森林绿地土壤的有机覆盖和功能恢复增强其涵养水分、滞尘等生态功能。(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建设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七)着力推进森林城市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城市森林的生态文化传播功能提高居民生态文明意识依托各类生态资源建立生态科普教育基地、走廊和标识标牌开设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利用植树节、森林日、湿地日、荒漠化日、爱鸟日等生态节日积极开展生态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八)着力推进森林城市示范建设。切实搞好省级森林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标准和程序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省级森林域市示范带动森林县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建设。对省级森林城市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后续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建局)

三、完成指标

(一)山区、丘陵地区林木覆盖率达33%以上。(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四)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率达55%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五)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六)铁路、乡级以上公路等路绿化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县交运局、承德工务段下板城工务车间)

(七)对江、河、湖、库等水体沿岸进行生态保护和修复,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八)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彩,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九)城区、乡镇建成区、农村居民点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苗木应具备苗木检疫证、苗木检验证、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苗木产地标签,生态绿化树种提倡实生苗、容器苗、全冠苗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一)注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每年完成需提升面积的8%以上,培育优质高效的城市森林。(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十二)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三)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未发生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四)城镇建有绿道网络,居民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达0.4km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十五)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科学到位,古树名木保护率100%。(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六)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70%以上。(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七)农田林网控制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八)在城市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公众游憩地,设置科普小知识、科普法制宣传等生态科普设施和场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九)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县(市区)级活动4次以上。(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四、创森流程

森林城市创建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根据省级森林城市需要创建流程如下:

(一)申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申报程序县(市、区)政府向所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创建申请所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向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推荐申请报告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林业和草原局对申报县(市、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全面了解申报县(市、区)的创建条件和工作基础综合各方面情况后正式向申报县(市、区)批复是否同意创建。同意创建的进行备案管理。

(二)创建。备案同意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后申请创建森林城市的政府要建立工作机制成立森林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编制城市管辖范围内的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总体规划需经省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申请创建城市要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认真组织实施持续推进创建工作。

(三)审评。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审评程序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申报备案1年以上经自查森林城市建设各项评价指标基本达到要求报经所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林业和草原局后向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林业和原局提出申请。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林业和草原局受理申请后对提出申请的创建城市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省级森林城市候选城市并组成专家考察组对省级森林城市候选城市进行实地考察形成审评意见。

(四)批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批准程序对通过审评的县(市、区)在省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林业和草原局对候选城市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和草原局报请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县长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为成员,推进办设在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推进工作的综合协调、调度、督导工作。

二是增加投入。除正常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外,积极包装项目向省级以上交通、住建、水利、林草等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并通过财政争取国省发债专项资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宣传发动企业、法人、团体和个人,为创建工作捐、建、干,多渠道增加可用财力。

三是科技支撑。与北京林业大学、河北农大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战略联合,为创建工作广泛取得技术支持,建设可复制的模式和样板。

四是强化督导。落实任务、明确责任,采取“一图、一表、一册”作战方式,明确倒排工期,把创建各项工作落到人头、地块,形成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机制,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圆满完成创建工作。

五是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强化公众对森林战略地位和重大作用的认识,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城市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扩大森林城市影响营造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生态文化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让森林城市建设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政策解读:

关于《承德县2021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实施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