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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德县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0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关于《承德县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县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指导各地科学高效开展创建工作,河北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河北省绿色社区创建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承德市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承德市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广绿色生活理念,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河北省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鼓励在全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承德县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改造、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

2020年,建立机制,示范先行。明确创建工作牵头部门,加快建立绿色社区创建协调机制,全面启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鼓励支持一批居民热情高、创建基础好的社区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2021年,推广示范,扩大成果。对绿色社区创建的经验进行推广,扩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年底前,全县30%以上的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和验收标准。

2022年,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全县60%以上的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和相关标准,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高度重视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的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具体负责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县级部门协作机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推动创建工作,统筹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县街道办作为具体实施单位,要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充分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群众工作,加强宣传动员,抓好示范引领,加强绿色社区创建常态长效管理,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年度创建计划,统筹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强化技术支撑,形成工作合力,多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

二)统筹政策支持。对创建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和引导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参与绿色社区创建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绿色社区创建中各类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

三)强化技术支撑。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整治、完善、改造和管理中,应积极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因地制宜加强绿色环保工艺技术的集成和创新,加大绿色环保材料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各部门结合绿色社区创建标准,根据创建工作需要,立足每个小区的实际,制订绿色社区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开成不同的绿色社区创建方案,打造小区独具特色的绿色创建试点,形成结合实际、效果明显、居民赞誉、政府认可的绿色社区创建格局。

(四)加强宣传动员。加大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宣传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社区创建模式。对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中涌现的优秀单位、个人和做法,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表扬鼓励。绿色社区创建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在创建行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建议适时加以推广,不断提升绿色社区创建水平。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承德县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