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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落实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3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近日,承德县政府下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落实意见》(承县政办字〔2021)19号,以下简称《落实意见》),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随着人口数量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趋紧,粮食产需仍将维持紧平衡态势。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近年来粮食等大宗农产品贸易链、供应链受到冲击,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确定性增加。我县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确保省内粮食自给率不下降、种植面积不减少、产量不下降、产能有提升。

 二、主要内容

 《落实意见》分为十个部分,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举措。

一是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明确要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坚持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扛起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同时,确定耕地“非粮化”增量得到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存量得到分类稳妥处置,“十四五”期间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7万亩以上。

 二是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强调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定期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情况动态监测。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玉米谷物等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和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三是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要求坚决守住粮食播种面积底线,及时将年度粮食生产目标分解到乡到村,落实到户到田,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全面加强玉米生产功能区监管,不得擅自调整功能区,不得违规在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提高项目建设标准、投资标准;优化粮食生产机械化服务,引进适宜丘陵山区作业的中小型特色农机装备,强化农机应用,提高对秸秆的综合利用率。到2025年基本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四是健全防灾减灾体系,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切实落实扶农惠粮政策。强调积极发展规模种粮,加大对规模种粮主体的扶持,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推进经色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扩大标准化生产面积。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引导种粮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

三、主要特点

 《落实意见》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立足我县实际进行实化、细化,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十四五”粮食播种面积底线。“十四五”期间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7万亩以上。

 二是强化建设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全县新增高标准农田7万亩,高标准农田总量达到12万亩。

 三是提升农业耕作机械化水平,推行绿色标准化生产。

 四是引导农民将基本农田内的非粮生产逐步还地于粮。

五是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种粮企业。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开展土地托管服务。


政策文件: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落实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