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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落实意见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8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字〔202119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

生产落实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结合县实际,制定落实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严峻性、紧迫性,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管控、激励引导、分类施策、稳妥处置,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为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

二、严格耕地保护利用

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切实加强玉米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管护建设,坚决制止和纠正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一般耕地“非农化”现象。摸清底数,遏制增量,分类施策,消减存量,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作为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要保障小麦、玉米、水稻三大谷物种植面积。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棉花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确保全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加强玉米生产功能区监管,把玉米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确保全县20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保持稳定。

三、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将粮食生产任务目标作为指令性计划分解到乡镇,强化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压实乡镇和部门稳产保供责任。围绕优先保障粮食产能和重要农副产品供给的需求,稳妥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测,每年开展一次全县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确保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7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20万吨以上。

四、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

深入贯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聚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粮食主产区,按照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和上图入库“五统一”标准,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强化耕地污染和源头管控,大力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残膜回收、轮作倒茬等耕地地力提升综合配套技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及可持续利用。到2025年,全县新增高标准农田7万亩,高标准农田总量达到12万亩。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原则,建立落实高标准农田使用和管护的长效机制。

五、提升农机装备水平

依托省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研发项目,加快山区农机装备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引进筛选适宜丘陵山区作业的中小型特色农机装备,强化农机农艺融合,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示范推广机械中耕除草,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力度,推动形成收、储、运、用技术模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到“十四五”末,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六、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制定完善农业防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和能力,有效应对干旱、洪涝、冰雹等自然灾害。强化病虫草害监测预报预警,采取统防统治、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等措施,全力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用足用好中央和省农业政策性保险和资金,落实县级政策性保险资金,对粮食生产达到应保尽保,防范化解风险。落实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保护种粮积极性。

七、推行绿色标准化生产

完善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扩大标准化生产面积,集成示范推广标准化、绿色、高质、高效栽培模式。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改进施肥方式,调优施肥结构,推广机械中耕除草,积极开展统防和绿色防控,大力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残膜回收处理。

八、培育高素质农民,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依托国家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培育种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专业生产型和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技能服务型的高素质农民,年培训高素质农民500人以上。将推行粮食标准化生产与培育高素质农民和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紧密结合,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建设标准化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发展订单种植、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的,优先予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其他农业项目支持。

九、强化管理、服务与指导

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对因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耕种的,要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出租(转包)、入股、互换等方式开展土地流转,确保耕地合理利用。全面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核管理,推广使用统一制式土地流转合同,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荒芜、改变耕地用途等纳入流转合同内容,规范土地流转双方权利义务。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

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开展种粮托管服务,对季节性外出务工、家中劳动力缺乏的农户开展“菜单式”托管服务,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农户举家外迁造成无法耕种的开展“全程式”托管服务,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十、强化宣传引导

切实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宣传工作,大力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强典型宣传推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引导种粮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

附件:2021年粮食任务目标各乡镇分解情况统计表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政策解读:

《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落实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