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
序号 | 处罚文号 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 违法事实 | 违反条款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案件类别 | 所属系统 |
1 | (冀承承)应急罚〔2021〕尾矿1号 | 承德双兴矿业有限公司小南沟尾矿库违规选砂和违规筑坝案 | 承德双兴矿业有限公司 | 911308216934962552 | 1、尾矿库前增设一处筛子,对入库尾矿浆排入尾矿库前选砂,使尾矿粒度变细,改变了尾矿物化特性,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2、该尾矿库正在堆筑子坝,堆筑子坝过程在滩面挖槽取砂,形成积水坑。 | 1、《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项;2、《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 | 1、《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条;2、《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 | 罚款已缴纳到位 | 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对该单位总经理徐某某处五仟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 缴入指定账户 | 2021年2月8日 | 承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