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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7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字2020〕106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948号)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通知》(承市政办传〔20201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养老服务政策,巩固、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就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发展提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发展养老服务的重要性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省出台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引领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贯彻落实好各项养老服务政策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县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截止到2019年底,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89539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20.9%,比全国高出3个百分点,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以及高龄化、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加速发展等特点,老年人对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以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落实国家、省、市、县养老服务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快全县养老服务发展,确保2022年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高。

二、强化领导,健全完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

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由县民政局牵头,建立承德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决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整合和利用各种资源,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倾斜,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体系科学、健康、有序发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各有关部门要把养老服务作为一件大事、实事、好事,纳入日程,定期研究,落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推进工作落实。

三、压实责任,确保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948号)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通知》(承市政办传〔20201号),梳理并明确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真正把养老服务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要充实基层养老工作力量,下大力气夯实养老服务基础,加强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激活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推进“政府主导、保障基本,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全县养老服务综合实力。

 

附件:承德县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部门职责分工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