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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7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字2020〕105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强化养老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94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承德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养老服务领域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推动各乡镇(街道办)、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服务各项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扶贫办、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行承德县支行、县金融办等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单位参加。主要是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审议年度工作要点和各成员单位工作方案。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召集人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部门以及相关专家参加。主要是研究调度专项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讨论审议有关文件,听取相关汇报等。成员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

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公章,不正式行文。如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县民政局代章。

四、工作要求

县民政局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深入研究养老服务发展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附件:承德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