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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德县支持绿色矿山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关于《承德县支持绿色矿山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承德县支持绿色矿山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是县政府出台的矿山企业环境治理典型的奖补办法。

一、背景

为更好的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环境治理深度整治攻坚行动”,让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将矿山变成花园式矿山,在攻坚行动中更有积极性,对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

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工程治理面积达到500亩以上;

绿化和工程治理投资1000万元以上;

必须通过验收,按照企业生态环境治理总面积的15%奖补,最高不超过400万。

三、要求

奖补资金不得用于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勘察设计、竣工验收;对外投资、赞助和捐赠支出,支付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购置与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无关的设备、装备等固定资产,建设与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无关的房屋、道路、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人员工资、津贴及奖金和公司车辆支出;其它与建设工作无关的支出。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承德县矿山综合治理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